在儒家文化對官僚權勢俯首貼耳戰戰兢兢的人文毒害下,中國社會最罕有的就是民間的英雄人物能挺身而出爲民除害。在儒家綱常理論的宣傳和統治機構的嚴密控制下,中國的百姓既缺乏剛勇的精神動力,也缺乏聯合互助的自由行動。因此,期盼英雄人物伸張正義,是僝弱小民最熱切幻想.正因爲如此,所以武松的形象才被下層人們所崇拜景仰。
遺憾的是,中國歷史上所謂"英雄輩出"的時代無一例外是大混亂大災難爆發的年代,蓋因中國人實在到了活不下去的境地才迫不得已地造反。我們的人們不僅能夠在毫無正義道德毫無公平法律的社會環境中生存,而且還能夠在毫無人格尊嚴毫無人道權利的社會中忍辱偷生。小民因生存的危機而造反,"英雄"則趁亂勢而奪權."興,百姓苦,亡,百姓苦",道出了逐鹿於權勢的"英雄"和犁民百姓之間的脫節關係。
英雄造反難,士大夫造反則更難。
林沖是中國社會士大夫造反的典型例子,遭到官僚權勢人物的排擠迫害,忍無可忍,終於挺而走險,投身草寇。「莿配倉洲,火燒草料場」,於其說是壯舉,不如說是悲劇,毫無激揚慷慨的凜然正氣。從林沖的事蹟,我們只是看到了士大夫階層是如何地依戀戀不捨於自身的利益,永遠不會也不敢跳出「明哲保身忍辱負重」的自私狹隘的利益小圈圈,而從社會整體的正義道德立場上作出勇敢主動的反抗。
中國人這種從上層到下層的整體懦弱的性質,爲殘暴的獨裁統治者提供了橫行霸道的沃土,至今依然遭受着無窮無盡的災難。嘲諷一點地說,這其實也是道德文化墮落所帶來的的必然報應,是漠視權利意識的結果。
中國人不僅在沒有權利的時候不主動爭取權利,而且在享受着權利的時候也毫不關注權利。就如現在香港鬧得紛紛揚揚的「23條立法」事件,港人漠不關心的態度就表明了他們對公民自由權利日益消弱的現實下懵董無知。香港的權勢富貴人物借仗着中共辭令而日益擴張的壟斷霸道,預示着即將喪失自由權利的香港將變成權貴人物的樂土,下層民衆將由喪失自由權利開始,無聲無息一點一滴地喪失其他具體的利益。
以現代民主自由的標準來看,人們的權利意識的淡薄重視其實反映了人格尊嚴貴賤。一個沒有基本權利的公民,是被剝奪了人格尊嚴的人;一個極度漠視甚至主動排斥自身權利的公民,是自卑自賤無羞無恥的人。一個連自身權利都不敢維護爭取的人,當然更不能期望他們能挺身而出伸張正義,就如我們不能期望林沖會做出「血濺鴛鴦樓」的壯舉一樣。
最近國內發生的一些事情和「林沖造反」的情況比較相似,就是中共在巨大的財政壓力下終於將壓榨的黑手伸向中高層的民營資本家。一度和權貴打得火熱的「紅色資本家」們曾經趾高氣揚過,他們也是最熱衷於宣揚「穩定壓倒一切」「經濟優先,利益至上」的一羣人。而現在,他們似乎又回到了命運輪迴的圈底,入獄的入獄,逃亡的逃亡,財產被抄沒剝奪而申訴無門,身體被囚禁而有口難辯,曾經被他們高度讚揚的「靈活的政策法規,有人情味的家長式官員」,現在終於落實體現到他們自己身上。
正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中國人常常感慨「世態炎涼,人情世故」,卻鮮有人能從改善社會制度的方面來考慮如何穩定持久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因此意識不到權利被肆意踐踏的後果就是利益被任意剝奪。如果林沖在高衙內調戲妻子的時候就奮起反抗,那麼他起碼還能保護得了家人的生命。
以現代文明的標準,我們同情林沖的悲慘遭遇,但也批判他懦弱退縮的性格,更譴責他缺乏正義勇敢的反抗精神。我們希望中國社會上將來的「林沖」,能有武松的正義道德和剛勇精神,真正地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堅定勇敢地捍衛公民的權利,甚至在人民危難的時候,斷然地「血濺鴛鴦樓」,推翻獨裁暴政。
摘自(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