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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宗教政策有「進步」嗎?
 
道白
 
2002年1月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歲末與幾位朋友聊起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宗教會議。有人認爲,這次會議表現了中共放鬆對宗教的管制,體現了在政治與社會方面的進步。恰好,一些中文報刊上也出現了類似的議論。據說,這次會議的「進步」意義主有兩點:其一,江澤民說了,「 宗教將會長期存在併發生作用,對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產生重大影響 」 ,並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據說這與北京一貫的宗教政策相比,不能不說是一個「進步」。其二,會議後,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潘岳發表了題爲」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一文。據說此文承認「宗教具有精神補償作用」,這說明北京宗教政策有「重大轉變」。

本人苦思冥想,怎麼也悟不出這次會議的「進步」意義與北京宗教政策的「重大轉變」。不管是哪路政策,哪門宗教,共產黨的原則就是,「我叫你幹什麼就幹什麼」。江澤民對所有民衆團體包括宗教的政策實質是要管在手裏、控制起來。對聽話的、管得住的就允許它們「長期存在併發生作用」,因爲它們能夠幫助鞏固政權。對不聽話的、管不住的就打擊鎮壓、全面瓦解。例如對聽話的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納入政府管理,甚至委以官職,對管不住的地下教會(如與梵第岡有幹聯的)則嚴密控制與打擊。對有極廣泛羣衆基礎的法輪功修養團體尤其害怕,採取了大規模的血腥鎮壓。

實際上,江澤民在會議上強調的是,「對宗教的控制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離爲由,放棄或擺脫當局對宗教的管理。」共產黨一貫強迫宗教政治化。從49年開始、經過文革至今,對宗教的管制、懷柔、打擊政策是一脈相承的。從控制的形式上看反而是更兇狠殘暴了。所以,何謂「進步」?

從歷史的大環境看,共產黨對宗教的態度是一個根本上的惡性退步。中國歷史上,那一朝那一代不信神?歷史上即便是不信神,也從來未聽說用政權去強迫百姓不信神。只是到了共產黨這裏,一切才顛倒過來。共產黨自己是「造反」出來的「無神論者」,它就蠻橫地把馬列主義強灌給百姓,強迫其成爲「無神論者」。文革後,中國的信仰危機日益加深,中共的合法性受到了空前的挑戰。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選擇做無神論者或有神論者是公民的權利。體制內的潘岳也看到「宗教具有精神補償作用,具備心理功能、道德功能、文化功能,同時還兼具服務、公益等多種功能」。但這種在理論上的認識與中國的「有神」的歷史實踐相比仍然是相差十萬八千里。

況且,據說潘岳本人已被排除在中共十六大中央委員候選名單之外。潘岳出身「共青團」、「太子黨」系統,曾被視爲政治新星。他出任國家體改辦副主任之後,組織寫了一系列戰略報告其中包括政治改革方案。但潘岳是維護現有統治,跳不出既得利益羣體的思想框架。江澤民羅幹對非官方的基督教、天主教及其它教會的迫害沒有沒有認何緩和的跡象,對法輪功的鎮壓有增無減。即使出現一兩個具有改革思想激進的「大臣」,也跳不出最終成爲犧牲品的「規律」。所以,並無組織上的跡象表明北京宗教政策有「重大轉變」。

宗教信的是神,中共是「無神論者」,既然認定沒有神,要怕百姓信「沒有的東西」?其實「反正沒有神」,由他去信好了,何必要興師動衆七名政治局常委出席大會、江澤民在此時發表講話強調「對宗教的控制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此時強調宗教,表明江澤民一夥已經失去了任何從精神上整合中國的能力,而中國民衆對神的信仰、對信仰自由的渴望使這幫「無神論者」感到無限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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