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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載爆炸是意外嗎?──人已被炸死 怎知她「用力過猛」
 
2002年1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江西訊 萬載當地羣衆和媒體對江西省萬載縣「12·30」特大爆炸事故死亡人數提出質疑的同時,有關人士對萬載縣特大爆炸被定性爲意外事故提出異議。

  事故發生後,當地有關部門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展開調查。稱事故原因是由於禮花彈廠零件車間裝藥工潘小華(已經在事故中死亡)在敲裝藥筒時用力過猛引起爆炸,導致藥筒中轉倉庫爆炸,產生巨大沖擊波,繼而造成禮花彈生產工區、成品倉庫接連爆炸。事故被當地有關部門正式定性爲意外事故。

  在採訪中,當地不少羣衆對這一結論表示不滿。潘小華的母親崔桂娥對記者說:「這是人家拿自己的女兒當了替死鬼。」據悉,潘小華今年35歲,在裝藥工序工作已5年,是一個熟練工。曾經在攀達公司禮花彈廠零件車間做工的一名王姓男子對記者說,潘小華在事故當場就被炸死,整個廠區也炸成了一片平地,有關部門是怎麼調查得出事故系潘小華用力過猛而導致爆炸的。

  就當地羣衆的這一疑問,記者採訪了湖南省一名煙花生產行業的管理者劉先生。劉先生說,根據目前媒體報道的內容看來,當地有關部門得出的結論是值得商榷。劉先生說,煙花生產對廠區佈局、藥劑配方、炸藥庫存量和操作規程等有很嚴格的要求。如果說真正因爲一名民工在敲裝藥筒時用力過猛就導致爆炸,就說明所用的炸藥計量超標,或者是使用禁用的藥品導致。應該說這根本就不是意外原因,而是因爲違反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遲早要出的事情。另一方面,據報道說廠區東北角的地下火藥倉庫存放着30多噸的亮珠,這是嚴重違反炸藥儲存規定的,無異於給廠內埋藏了一顆巨大的定時炸彈。這些應該真正從廠方違反規定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不力上找原因,而絕不是什麼意外事故。

  能否獲賠償羣衆心沒底

  日前,在萬載煙花爆炸事故中受災的羣衆陸續返鄉,當地政府開始登記攀達公司廠區周圍羣衆受害情況。雖然政府向受害羣衆每人借了150元生活費,但等待安置的羣衆仍憂心忡忡。

  記者在萬載縣黃茅鎮永安、光明、前進、黃茅等幾個受災比較嚴重的村莊採訪時,羣衆怨聲不止。光明村江下組一小夥對記者說,他家的房被炸塌了,他去找鎮政府有關負責人,對方態度生硬。

  永安村一村民告訴記者,他家的幾間瓦房全被炸掉了房頂,圍牆也窟窿眼睛搖搖欲墜,根本沒法再往上面直接建房頂。有親屬傷亡的羣衆更是擔心,攀達公司目前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工廠被夷爲平地,損失慘重,肯定無力賠償,當地政府會不會急受災羣衆所急,儘快制定出賠償措施並及時落實,現在尚不清楚,羣衆心裏也沒底。一名63歲的老人愁容滿面地問記者:「眼看就要過年了,你說我們該咋辦呢?」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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