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增城市原副市長沈滿堂,今年41歲,大專文化程度。去年1月在增城市副市長任上被逮捕。廣州市檢察院指控:1997年4月間,沈滿堂在擔任增城市財政局局長、增城市國稅局局長、香港金利(音)財務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期間,利用主管全面工作和分管增城市能源交通公司的職務便利,借能交公司向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3000萬元人民幣的機會,以支付增城市農村信用合作社息差120萬元爲由,到代能交公司管理資金的金利財務有限公司提取112萬元港幣,除送給增城市農村信用合作社副主任港幣28萬元外,其餘84萬元全部據爲己有。
2000年6月,在中央財政部人員前往增城檢查能交公司財務賬目期間,沈滿堂爲了掩蓋自己貪污公款的事實,以退回金利公司上市費用的名義,陸續將上述港幣112萬元退回。
此前,增城市原副市長的曾達宏因受賄人民幣5萬元、港幣5000元被增城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沒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