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當局封殺《南方都市報》
 
2002年1月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廣州《南方都市報》(下稱《都市報》)因刊登一篇投訴交通管理問題的報道,遭市政府封殺,不再讓該報出席記者會。報館指摘部分官員驕橫,不排除以更多批評報道作出還擊。

引致該報遭封殺的報道《指定班車停候點是壟斷?》在上月二十六日登出,內容是長途車司機投訴有關部門,只許他們使用某一特定的停車場,涉嫌壟斷,並造成交通阻塞等問題。市交通委員會(交委會)隨即封殺都市報,不再邀該報記者出席新聞發佈會。

揭社會問題曾遭深圳禁售

廣州市交委宣傳教育處處長梁佩賢直言不諱表示,《都市報》往往追求新聞的快和轟動效應,在刊出投訴報道前不跟政府打招呼,搞得政府部門很被動、很麻煩。交委領導因此明令新聞發佈會,不要通知《都市報》。

《都市報》某負責人向本報表示,事件反映有些官員驕橫慣了,沒向市民公開政務的勇氣,更容不得不同意見。他表示,同之前被深圳封殺,這只是小事,報館已向交委表達溝通的善意,但被拒絕,日後不排除「以牙還牙」,揭露更多交通管理的問題。

去年五月,該報因報道深圳市社會問題,遭深圳市政府下令所有報攤不準出售該報。報館曾在報紙作抗議,反遭廣東省委宣傳部指摘爲不守宣傳紀律,報館最後作公開道歉才得以恢復在深圳的發行。

蘋果日報/《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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