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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良心——答加人
我虽然爱读政论文,但自己不会写。这里学习一下你的文风,一二三四地开流水帐吧。 一、讨论中的“公理”:避免“鸡同鸭讲” 在社会科学领域,这样的共识远远没有那么完善。有时争论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给旁观者“鸡同鸭讲”的感觉。如果仔细分析各自的立场,常常会发现他们从一开始的原始公理就是不同的,大家从互相矛盾的起点出发,经过或完善或荒谬的逻辑推理,得出大相径庭的结论。 如果双方是有理性的论敌,也许会努力试图理清双方的分歧究竟在哪里,比如讨论的是否同一个问题,在哪些地方是一致的,逻辑推理是否有漏洞等等。更多情况是双方没有愿望或能力进行这样的分析,而是各自凭文笔、史料把自己的观点包装得更有吸引力,虽然不指望说服对手,但希望能够影响观众。更加低级而又普遍的是质疑对手的动机乃至“阶级成份”或者索性开骂了,比如给对手贴上汉奸、爱国贼、弱智、煞笔、畜生之类的标签。争论方式越简单,就越没有可能达成任何共识,也就越有可能再次出现。我读网多年,亲眼看见许多问题反复被不同的网友讨论,从论点、论据到论证都出现惊人的重复,常常有“怎么又来了”的感慨。 第一种态度主要是愤怒,强烈谴责恐怖分子,诉诸人的良心。 二、从良心出发 事件发生几天来,我主要的业余时间都是在电视机和电脑屏幕前度过的。电视从一个频道转到另一个频道,最让我感动的是前天早晨看到的一则报道。说是坠毁在宾州那架飞机上的一个乘客,利用飞机上的电话给他妈妈和姨妈打了个电话,说飞机被劫持了,他自知性命难保,利用临死前的最后一点时间,给自己的亲人说:“我非常非常爱你们。” 看到这种人间亲情的真挚流露,我无法不对恐怖分子们产生由衷的愤怒。不管有什么崇高、正义、值得誓死捍卫的“伟大目标和理想”,没有人有权利剥夺无辜平民的生命。你要是愿意做“烈士”,行,但请不要拉上无关的他人。这与法律无关,涉及到的是道德底线。胡平在《评邓》中所说: 我讲到道德底线。需要强调的是,在道德底线的问题上,进一步的论证既不可能,也不需要。因为它直指人心,它直接引起人性的永恒的共鸣。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为什么被奉为人类道德的黄金律,就因为它引起了整个人类不约而同的深刻共鸣。假如你硬要说“我不乐意被人杀,但我就是以杀人为乐”,我们无法和你再作争辩。我们只能说你丧尽天良。 正如不少网友反复指出的那样,如果你不愿意给人陪葬,不愿意自己或亲朋乘坐的飞机被劫持来用做自杀武器,不愿意自己或亲朋在上班、观光时祸从天降,不愿意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北京、上海、深圳或任何你喜欢的国家或城市,你就应该反对、谴责这种屠杀平民百姓的行为,至少应该有“兔死狐悲”之感,而不应该为其欢呼,因为同样的惨剧完全可能发生在你或你的家人、朋友身上。别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今天也许为你的“敌人”而鸣,明天就完全可能为你而鸣。 三、关于“双重标准” 有网友振振有词地质问:“你们现在气愤了,伤心了,美国炸中国使馆的时候你们到哪里去了?难道美国人的命就是命,中国人的命就不是命?”这一问看似有理,但仔细推敲,会发现其中有几个逻辑漏洞。 其次,死难者和谴责者们中间,肯定也有不少人当初并没有表态反对“炸馆”并为三名中国死难者致哀,但那并不构成他们该死或不该谴责恐怖分子的理由。当初“炸馆”,他们也许并不知道,或者知道了却并不关心,因为没有切肤之痛,这当然不够“悲天悯人”,“正义感”不是十分充足,但这一点也不损害他们在这次“炸楼事件”中的正义立场。好比如果你的邻居家里有人被杀了,你抱着“个人自扫门前雪”的立场,没有前去慰问并谴责凶手;结果过两天你家里也有人被杀了,你的邻居也许也抱着“个人自扫门前雪”的立场,也没有前来慰问并谴责凶手。你也许不会怪他。但是如果他跑来对你说:“谁叫上回我家人被杀你不闻不问?现在你果然遭了报应。活该!杀得好!”你大概就要大骂他畜生了。 回到“炸楼事件”中来,有人说“美国人命并不比中国人命值钱”,不错。但同理,中国人命也不比美国人命更值钱。作为中国人,你可以不为美国平民的惨遭横死而同情、痛心、愤怒,但顶多可以漠不关心,而不应该幸灾乐祸。 批判别人“双重标准”的人,自己常常就是双重标准。打个蹩脚的比方,为所有弱者的不幸而大声疾呼的是圣人,只关心自身利益、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的是凡人,见到别人倒霉就特别高兴的是小人,我是凡人,因此也就没有理由要求你做圣人,但那并不构成我可以做小人的理由。同理,你因为我不是圣人,自己就连凡人也不肯做了,非要做小人,也不怎么合适。还是那句话,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有人在“炸馆事件”中大声欢呼“炸得好!那三个中国人该死!”会让你怒发冲冠的话,你就最好别在这种时候高呼“炸得好!美国人该死(且不说这次的死难者中还有中国人)”。 四、是“壮士”还是“懦夫”? 我觉得,是“壮士”还是“懦夫”,得看怎么比,和惯于“对强者乞怜,向弱者挥刀”的不少中国人相比,这些舍身取义(当然是恐怖分子眼中的“正义”)的人确实有种,算得上是壮士。尽管人们“无利不起早”,恐怖分子能够“舍身取义”多半是因为他们有信仰,坚信这样在“和邪教作斗争的圣战”中牺牲了的可以立即进天堂,但毕竟是放弃了眼前拥有的东西(比如生命),去追求一种理想。在我这样的凡夫俗子眼里,确实值得佩服,因为我自己做不到。不光我,那些成天在网上和人比“爱国吐沫量”的朋友也做不到。 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这次恐怖活动是谁干的?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阿拉伯人干的,有人说是美国人干的,可没有人猜测是中国人干的,尽管从事后的反应,似乎世界上与美国人最有深仇大恨的就数阿拉伯人和中国人了。为什么没人认为是中国人干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中国人没种,我们的爱国只是口头上的,一到真要以身殉国的时候,爱国贼们都不知去向了。 从我自己过去十年来对中国人的观察,大陆人中有和这次的恐怖分子类似胆量的,只有一个卢刚。 五、“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去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有一半成年人没有投票,投票的人中有一半没有选布什。因此,如果随机抓个美国人来杀了,只有四分之一的可能性他投了布什的票,杀错的可能性倒有四分之三。更不用说这次的死难者中还有不少人根本没有投票权,美国的政策和做法与他们毫不相干。就拿飞机上那对来美国探亲的中国老夫妻来说吧,以色列在中东欺负巴勒斯坦人,美国炸中国大使馆,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他们陪葬?难道就因为他们来了美国一趟,所以就该死?莫非邵云环、许杏虎、朱颖三人的命就比这对中国老夫妻的命更高贵? 正如好几个网友已经指出的那样,在恐怖分子眼里,没有美国人和中国人的差别,为达目的,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为恐怖分子这种行为辩护甚至叫好,只能说明在这些幸灾乐祸者眼里,仇恨模糊了良知,为了发泄他们心中对美国的不满(尽管这种不满很可能是有充分甚至正当的理由的),不光是美国人的命他们不在乎,中国人的命他们同样不在乎。和恐怖分子站在一起,只不过揭开了他们蒙在脸上那张爱国面具下面的自私冷酷的真面目。 六、关于“理性的反思” 这几天,在“愤怒派”和“欢呼派”感性的叫喊中,这种“理性”的呼声显得那么微弱而不合适宜,我也觉得现在还不是“反思”的时候,还是大家都冷静几天,等由衷的痛苦和欢乐都淡漠一点以后,再进行这种讨论,才有可能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毫无疑问,这种反思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 因此,这些理性网友在这种时候提出这些问题,显然是认为它们与此次事件有关。 打个比方,各位网友在坛子里高谈阔论,宏论不断。回家路上被人暴打一顿,而且告诉你就是因为不喜欢你的言论。即使是为了讨好打你的人,你也必须首先弄清楚他的立场。是嫌你太左了还是太右了?是觉得你不该叫好还是叫得不够响亮?只有搞明白了他的立场,你才有可能相应调整自己的态度,否则你就是想“老实改造自己”,也无从下手,因为如果你会错了意,只会效果适得其反,招来更大的麻烦。 有鉴于此,我认为现在还谈不上有针对性的反思。当然,各位要是想借题发挥,趁机推销自己对美国外交政策的看法,自然请便。 因此,人们争论的主要是第二层意思,即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 能否“以暴制暴”,当然取决于报复的对象和报复的力度。相对而言,阿拉伯人比中国人更为强悍,他们到处制造血案,甚至“养儿为了自杀殉教”(有一次,我开车时听收音机,里面是对一个巴勒斯坦男人的采访。他养了两个儿子,从小就培养他们长大成为“自杀性爆炸”的好汉,他的大儿子已经这样死了,他还希望小儿子也这样做,同时表示如果“组织上需要”,他自己也会义不容辞。听得我不寒而栗),杀了许多以色列人和美国人。反观中国人,尽管出了《超限战》这样公开鼓吹国家恐怖主义的理论著作,也在网上经常能够看到“杀倭寇”的豪言壮语,却迄今没有看到这样的实际行动。这里自然不是鼓励爱国同胞去搞恐怖活动,只是觉得和阿拉伯人相比,我们中国人“说与做的比例”大到了可笑的程度。基于此,如果有中国人搞恐怖活动,大概不用报复太狠就能“杀一儆百”;对于阿拉伯人,就要更为难办一些。 总之,如何减少类似惨剧再现的可能性,是报复,还是宽恕?是“行王道”,还是“行霸道”,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超出了我的能力所能搞清楚的范畴,我愿意看到更多高手在这方面的讨论。我个人的倾向,是主张“疏导”,反对“强堵”;主张宽恕和化解民族仇恨,“各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这纯粹是我个人的喜好,究竟哪样会更管用,我不知道。 八、爱国,还是爱人类? 我之所以觉得这个问题难答,是因为它要求我猜测别人的言论背后的“真实动机”。我一向认为,严肃的政论文写手,讨论别人的文章,应该讨论人家拿到桌面上的理由,而不是“深挖活思想,狠斗(别人)私字一闪念,(在论敌)灵魂深处闹革命”。遗憾的是,某位“网上高手”最喜欢的政论文写法,就是去分析被他批判的对手“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然后批判这些被他自己总结出来的错误观点。我很不喜欢这种文风,因此希望能够避免这样做。 但是按照我的理解,老加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要我“替有些人代言”,分析他们“为什么爱国心多,爱人类心少”。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这里就勉强猜一下别人的想法。首先声明,仅仅是猜,或者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要是猜得不对,自然是我的错。 这些“多爱国少爱人类”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固然不爱人类,其实也并不爱国。或者说除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他们其实什么都不爱。“爱国”只是他们披上的一张画皮,是用来打击异己的棍子。比如这次为“炸楼”叫好的一些网人,他们对美国的仇恨是真的,原因可以多种多样(这里不对这种情绪作任何是非判断,只是试图陈述事实),比如没有拿到来美国的签证,没有拿到绿卡,受了美国人的气;比如眼红美国的生活水平高于中国,讨厌美国人的嚣张气焰。对于这次事故的死难者,他们的心理可能是,你们不是牛逼吗?不是在华尔街赚大钱吗?不是一人开一辆车吗?不是能到世贸大楼东张西望吗?不是能到美国看望你们的儿女,花园洋房住着,好莱坞大片看着吗?现在遭了报应了吧?活该!在这种人眼里,华盛顿国会大楼里的美国政客,太平洋舰队航空母舰上的美国士兵,热情帮助中国留学生的普通美国百姓,以及到美国探望儿女的中国老人,并没有区别,都让他们嫉妒,因此现在都让他们幸灾乐祸。但他们知道,这些理由都拿不上台面,要公开幸灾乐祸,需要一些别的理由,这时候他们突然想起了死于“炸馆事件”中的邵云环等人以及那些巴勒斯坦人,于是顺手把他们抬了出来,给自己披上一件“侠客”、“公正”的外衣。对这种人,我们可以称之为“爱国贼”,除了写些搞笑帖子讽刺他们外,没有必要和他们进行理性的探讨,因为他们让嫉妒带来的仇恨淹没了良知。 另一种是“爱国甚于爱人类”的“爱国侠”。他们不相信有什么普遍存在的、全人类通用的爱,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基于中华民族(其实往往只是大陆汉族)的一己之私”。他们牢记中国百年积弱、遭人欺凌的奇耻大辱,心中怀有高于一切的“强国梦”,只要为了自己所爱的祖国能够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别国的乃至本国的人民的(只除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们认为美国处心积虑地阻止中国强大起来(美国某些人的做法进一步证实了他们的这种想法),所以他们把美国当作敌人,任何对美国的打击,不管来自何方,不管是否正当,他们都支持,因为他们相信这对中国强大的总体战略有利。他们对美国的仇恨大到了“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倒霉我们就高兴”的程度,什么“兔死狐悲”,什么“将心比心”,统统要让位于“强国”这一无需讨论、不可质疑的“第一优先”。毫无疑问,他们是绝对赞成“主权高于人权”这一命题的,何况美国人对于“人权高于主权”的宣传常常是“挂羊头卖狗肉”,本来就没有太多诚意。 第二类人是真诚的,但正因为其真诚,就格外难以被说服。正如我在本文开始时所说的,他们和我们的分歧,是“公理规则”的分歧,大家看问题,用的不是一把尺子。比如我自己信奉“众生平等”的原则,由此得出了应该取消国家至少是取消国籍、允许自由迁徙的结论。自然,这个理想无论在美国、中国还是在巴勒斯坦都行不通。但不可行是一回事,不应该是另一回事。在这种地方,人们的是非观常常取决于各自的信念,只能通过理性的讨论交换意见,增进了解和理解,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结论。 “屁股决定脑袋,什么阶级说什么话”,在这次“炸楼事件”中尤其如此。几天来,这个坛子里许多网友都发表了高见,对于我略知底细(比如现在所在的国家,以前的政治倾向等)的网友,我不用看大家的帖子也大致能猜出是什么看法。我这本来是给老加的跟帖,一不留神却写了几千字。这自然不是什么政论文,只能算我这几天看电视、读网的一点杂乱的想法,但愿能够回答老加的问题。 愿死难者的灵魂安息,愿类似悲剧不再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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