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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瞻捉了又放 中国人要不要赶快申请美国护照?
中共的法制改革神速,加入世贸须与国际规则接轨,但司法独立,仍有待改进,司法与政治仍无法分开,中共政法委仍然领导公检法的运作,并不是什么秘密。 轰动一时的台湾间谍案,牵涉到不同国籍的华人,虽没有判决书犯罪事实的举证,但从官方报道的蛛丝马怺中,已可窥测其中梗概。 中国台联副宣传部长曲炜,以内部秘密文件,提供给在美国而持有绿卡的高瞻,高瞻被指帮助李少民搜集关于中国分析两岸关系和台湾局势的情报,李少民为美国籍,被指接受台湾间谍组织的任务,搜集情报。覃光广是否与李少民他们有关系,新闻没有提及,但他也持有美国绿卡。 中国人命特别贱? 这案对不同人的不同量刑,令人质疑,中国人的命是否特别贱?外国人或半外国人的命特别矜贵?美籍华人李少民,在整个组织活动中,职责和角色特别重要,他还曾把高瞻介绍给台湾的一个「基金会」,他负责将所有情报搜集后交给「台湾商人」。没有他,大概整体组织活动不起来,但他只缓判「驱逐出境」,没有其他附加刑,现更已返回香港。 高瞻虽然是「中国人」,据说在内地十分活跃,把情报从源头曲炜那里转交给李少民,角色不轻,判刑十年,相对属于重判,她应该和李少民一样判处「驱遂出境」,只差她仅是持有「美国绿卡」,法律地位仍是中国人。高瞻判刑后立即保外就医,令人感到突然。 另一位覃光广,罪行事实与高瞻十分相近,也看不出与李少民他们有什么联系,同样被判十年,他也持有美国绿卡,法律地位仍是中国人,不能把他「驱逐出境」,量刑亦算过重,但也传言可能到美国保外就医。 放几个间谍算不了什么 最后是曲炜。他是中共干部,所有秘密情报都是由他提供,他是源头,如果判他重刑,也是应该的,看来他可能提供的仅是中等秘密材料,例如领导内部讲话、对台的一些一般机密或计划等,故判处十三年徒刑。 法官在判处四宗案件时,首先从法律上量刑和定罪,但四宗案件当前仍需要中共政法委的研究和批示,包括外交部的参与,再从外交和政治上作出最后定夺。李少民案件显然是轻判了,只驱逐出境,大家都看得出,当时中美关系趋缓和,多位美国领导人准备访华,加入世贸问题也密锣紧鼓,更不用说为了争办奥运等。种种因素都促使在党统一领导下的法院,不得不放开法律的闸门,为外交政策开道,放走几个间谍,算不了什么,其外交上的回馈是更丰富的。 在国际间,这种以法律交换政治的实例多不胜数,二战时交换战犯、韩战时交换战俘、中美敌对时期交换谍报人员,还算是现代的事例。况且,中共的法制改革神速,加入世贸须与国际规则接轨,但司法独立,仍有待改进,司法与政治仍无法分开,中共政法委仍然领导公检法的运作,并不是什么秘密。 最后法官在审案量刑方面,不能不考虑政治问题,尤其是如此惊动中外的间谍案件,更应该根据当时党和国家的外交政策、中美关系及世界局势,参酌其中,权衡轻重,法律还仅仅是一个罩子而已,表面看来是法律的尊严,基本实质是政治外交的利益。明白这一点,也就容易看通看透李少民等间谍案件的演化了。 司法与政治仍不分 想不到的是,李少民只判驱逐出境,高瞻虽判十年,几天后就保外就医到美国,覃光广也一样,这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是没有规定的,异见分子王丹、魏京生等准许保外就医就保外就医,只是王魏等人事前已坐了十年八年牢。 无论如何,从李高覃三人判决后就回到美国,无论是什么名目,中国幕后向美国示好的意向,明明可鉴。 这令人想起题外的一个问题:中国人是否需要赶快去申请美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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