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處理「間諜案」的手段還嫩了點兒
 
萊徒兒
 
2001年7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李少民、高瞻等人本來都是要從文化方面給中西方搭個小橋,沒想到曾慶紅要搞點震驚世界的名堂,就把他們祕密拘捕。據可靠消息,還有指標呢,100個名額,至今還沒有抓夠數兒。

據北京最新內部消息來源,根據政法委重要幹部透露的情況,從中共的歷史來看,黨永遠沒有錯,所以抓了人,就得逼出口供來,軟硬兼施。

要請律師辯護?那還是捱打捱得不夠,舌頭還敢亂動彈!只要進了中共的狼窩不給你扒下層皮來那還算什麼共產黨。俄國間諜江主席說你是間諜,誰能爲你辯護呢?國內的律師已經接到命令,不行替政府不歡迎不喜歡的人辯護,國外的律師根本不許見自己的當事人。

美國要求放人,而中共當局在放人前要造成一個假象,就是要讓民衆認爲李少民、高瞻就是國外情報機關的間諜,現在高瞻被重判十年,而李少民被起訴後定罪,但是被「驅逐出境」,並不完全因爲他具有美國公民的身份而高瞻只有美國綠卡。固然這一美國公民的身份對於李少民被釋放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中共釋放李少民的另一目的,是要造成既對李少民「間諜」身份的肯定,而且還造成李少民可能已經出賣了其他人而換來了自由的假象,要製造這一疑霧就必須同時對高瞻作出重判,並且不將她釋放,讓外界在雲裏霧裏看花。

政法委的這位幹部指出,依靠刑罰的威懾力量來阻止這些爲國外情報機關充當間諜的活動還不夠,必須設法讓那些這麼幹的人感覺到他們會被自己人出賣,處理這兩個人的案子,必須既顯示法律的威懾力量,也起到從心理上動搖和瓦解敵人的陣營。

中共說, 對於被以間諜罪起訴的李少民、高瞻,因爲「認罪和坦白交代」的態度不同,以及在外國定居的身份不同,採取的懲罰方式也不同。當然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的確確是冤枉的!他們不是間諜,真正的間諜是國家主席江澤民!

吃過中共苦頭的中年以上的大陸人都知道,中共用駭人聽聞的殘酷刑罰逼供,從它沒有奪取政權之前就已經在自己人身上用過多次了。蘇區的「AB團」事件就是用酷刑逼人亂咬別人,而使很多人沒有死在戰場上,而死在自己人的內耗上。

八十歲的老中共還想靠半個世紀前的刑罰手段來處理當代的所謂「間諜案」,作法上是不是還嫩了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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