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有個同黨覺得秦檜回答得不高明,悄悄地對秦檜說:"大人不如答以'國人皆曰該殺'(人民都認爲應該殺)爲好。"
秦檜是奸臣,但這次的回答還算老實。而他的這位同黨就很有水平--殺人造輿論的水平,趕得上一千多年後的中共,懂得以"人民"的名義,可以師出有名。
中共在打擊對手,特別是打擊法輪功的時候,明明只是懷疑,明明沒有根據,但從來都是說有真憑實據。
不是嗎?根據香港"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公佈的中共絕密文件,早在1999年4月24日的晚上,中南海事件發生的時候,江澤民在寫給中共領導班子的信中,就寫道"懷疑(事件的發生)有西方反華勢力的介入"(香港"明報"專訊)。
江澤民的信,不能算是承認,他們只是懷疑法輪功後面有國外反對力量,因爲這是中共的祕密文件。
當然也有例外。作者爲了研究政府的觀點,蒐集了能找到的反法輪功的文章,發現有篇《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說漏了嘴,露出了狐狸尾巴。
這位作者說:"法輪功爲何敢冒天下之大不不韙,一次次滋事搗亂呢?種種跡象表明,法輪功X教的後面有西方反華勢力作的支持,他們出於共同的政治利益的需要,早已勾結在一起。"(2001年1月8日《人民日報》)
真是不打自招,文章清楚地道出了,所謂法輪功後面有西方勢力的支持,完全是疑心生暗鬼,毫無事實根據。他們手上的證據,只有他們派往西方的"第五縱隊"收集的"種種跡象",根本上不了檯面,經不起第三者的檢查,更不用說拿到國際司法機關進行鑑定。
我們知道,在司法實踐中,"跡象"只能提供進一步偵察的線索,絕對不能成爲證據;只有事實才是證據。中國政府把"懷疑"或"跡象"當真憑實據,作鎮壓法輪功的理由,這是一千多年前,奸臣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岳飛的現在翻版。
問題是,他們連秦檜的那點誠實都沒有了,不敢公開承認是"莫須有"。江澤民的話是祕密文件。而公開的文章,只有上述一篇,其他文章則是異口同聲,說自己的"證據"貨真價實,能夠支持他們的論點,確實證明,法輪功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
順便指出,這裏"勢力"兩個字,用得妙極了,看不到,摸不到,要你無法辯護!如果他說你和美國中央情報局勾結,那是可以查的。一查沒有,他就倒霉,構成誣陷。可現在,人家說的是你和虛無縹緲的什麼"勢力"勾結,神仙也查不出這是誣陷。看起來法輪功只有吃啞巴虧的份了。
我們不指望江澤民集團會像秦檜那樣坦白講出,他們鎮壓法輪功的理由是「莫須有」
事實證明,江澤民比秦檜更狡詐,更邪惡!
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秦檜得到了應有的報應,在抗州的岳廟裏,生鐵鑄造的秦檜夫妻的像,千百年來長跪在岳飛的像前,並受到遊人的唾罵。江澤民會怎樣還不清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