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副市长段钢作恶被逮捕
 
2001年6月2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1998年7月,河北邢台市紧跟江泽民残酷镇压法轮功,宣布炼法轮功的群众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法轮功学员、查抄学员的私有财产;邢台任县公安局取缔了炼功点,查封了炼功点的书刊、资料和录音带等物品,法轮功学员被定为参加非法组织进行罚款,李广路被罚款1000元并被强行拘禁;聂改荣被七次传讯并罚款2000元;霍桂兰被关押5天并罚款2260元;王文志被关押同时罚款2260元。

1999年10月26日,学员乔云霞,孙利华,赵雪平等人进京上访被遣送回任县看守所,遭五花大绑,罚站就罚跪,带脚镣,乔云霞和孙利华带的是16斤的,还有一个女学员小张太小(才18岁),带上后脚镣脱落下来,就给她换了一个10斤的,被转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里她们被毒打,专打要害之处,头发被一团一团地揪下来;乳头有的被掐坏有的被掐掉;大腿内侧被揪得青一块紫一块;有好几个人下身衣服被扒光,用鞋底抽(有个人把鞋底打坏了还不甘心,还让她们赔);有个犯人把大口大口的痰用卫生纸包上,塞到她们的嘴里……

自江泽民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以后,河北邢台警察穿着便衣在人们熟睡后,夜闯民宅抓人。学员家人及邻居被惊醒,无法正常生活,家里有老人、小孩都非常惊慌,有的无法承受而吓出病来。警察没有任何手续、证明,他们说是市公安局的,又称是专案小组,问及姓名支吾不说,办公地点分别在旅馆、招待所,他们自说管吃管住,口出污言秽语,专门迫害学员及家属。身为国家干部、公务员不但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起到破坏的作用。他们经常强行开除学员及家属的户口,强行罚款,用欺骗的手段把学员骗走,并强行把弟子关进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强制洗脑。

“多行不义必遭上天报应”。2000年8月8日,河北邢台市迫害法轮功的原副市长段钢被“两规”,9月8日正式被立案侦查,9月16日被依法逮捕。按有关规定,12月29日,段钢被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还有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案还涉及土地征用、审批、发证、监管各个环节,牵涉房管、交通、建委、城建、工商等部门,多达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

老天爷借人的手段和办法来惩罚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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