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唐山地震在內,中國50年來發生的八次震級最高、破壞最大的地震災害,無一例外地發生在十年「文革」期間。更讓人震驚的是,八大地震始於「文革」開始的1966年,而終於「文革」結束的1976年。天災與人禍共始共終!是巧合嗎?是天意嗎?
這八大地震是否是上天對人的警示?當前中國大地上連年發生的罕見旱澇、蝗災等越來越多,是否也是上天對中共殘酷鎮壓法輪功和正義人士的憤怒和警示?
以下是十年文革期間的八大地震:
邢臺地震 ─ 1966年3月8日,在河北省邢臺地區發生6.8級和7.2級地震。 極震區位於隆堯縣、寧晉縣、新河縣和鉅鹿縣境內。災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極大損失。
通海地震 ─ 1970年1月5日,在雲南省通海、峨山間發生了7.7級地震,通海、建水、峨山、華寧、玉溪一帶遭到嚴重損失。
爐霍地震 ─ 1973年2月6日,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內的爐霍縣發生了7.9級地震,甘孜、道孚、色達、新龍、壤塘等縣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
昭通地震 ─ 1974年5月11日,在雲南省昭通地區發生了7.1級地震。雲南永善、大關、鹽津、綏江等縣和四川雷波縣受到破壞。
海城地震 ─ 1975年2月4日,遼寧省海城、營口地區發生了7.3級地震。這次地震發生在人口稠密、工業發達的地區,工礦企業、交通、電力和水利設施以及民房等遭到破壞。
龍陵地震 ─ 1976年5月29日,雲南西部龍陵縣先後發生了7.3級和7.4級地震。龍陵、施甸和璐西等縣受到破壞。
唐山地震 ─ 1976年7月28日,在河北省唐山、豐南一帶發生了7.8級強烈地震,地震波及天津和北京市。這次地震發生在工礦企業集中、人口稠密的城市,造成了極嚴重的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