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所领导集体研究,得出一个恶毒的方案:给绑“死人床”。
于是,在龚书记和范所长的亲自“关怀”下,我被四肢固定在冰冷的铁床上。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全部不松绑。在“死人床”上,犯人郭淑华开始苦劝,看我意志坚定,便象打沙袋一样,在我脸上正面挥拳,脸都打变形了。犯人杨洋更是把厚厚的竹木板子都打裂开了,还把我身上还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每天吃饭时间,她们俩掐表,只让喂五分钟,多一秒都不行,抢饭碗,踢打我。晚上睡觉管教还不让盖被。
有一次,半夜给冻抽过去了,几个人掐人中晃脑袋的,好不容易才把我给救过来,但就是这样,只要不转化,就仍不给松绑。
坚持了9天9夜,后因反映强烈和上级领导要来检查,才把我转移到冷库,在上霜的冷库,一大队阎立丰副队长又令犯人郭淑华把我双手高高铐起,吊在紧靠窗户的铁床上冷冻。
长期的酷刑折磨,使我筋疲力尽,只觉得自己每向前一步都很难,于是我想歇一歇,违心地写了保证书。后来我找到两个犯人问她们为什么对我那么狠?她们说:“我们也不想这样啊!上边不让,我们敢吗?”“我们不收拾你,管教就得收拾我们。”
后来,我认识到自己炼功没错,就去找阎队长要保证书,结果却招来了更残酷的迫害。一大队管教王雷在领导的授意下,凶狠地用电棍拼命电我的手、脖子、脸、嘴唇和头部。劈头盖脸地把我多次电倒在地上。并说:不写保证就这么一直电下去,直到我写了为止。最后电得我实在受不了了,又再次违心地写下了保证书。
我全身起了脓泡疮。疮体迸裂,流脓淌血的,并持续10多天高烧不退。我的身体渐渐支持不住了,有时开始迷糊了。所里带我到监狱医院检查,回所后法医确诊为全身斑疹毒血症。
管理科廉科长找我谈话,告诉我只要我写下决裂书就马上放我,我没有同意。廉科长看我不同意,就让我写个“四不”(即不上访、不串联、不聚众、不到户外炼功)也马上放。我也没有同意。最后他问我:“那你总得写点什么啊?要不我怎么放你?”劳教所真的要放我?这怎么可能呢?当时又决裂又揭批又忙着做转化的“大红人”孟繁莉都没放,怎么可能放我呢?我心里想。但又一想:万一是真的呢?于是我就写下了保外就医期间不上访、身体一经好转即回劳教所的保证书。没有想到,当天劳教所就把我给放了。
我到医院复查,结果大吃一惊,这也才明白为什么劳教所主动提出并匆匆把我放出来的道理。当时医生盯着我的眼睛,严肃地一板一眼地对我说:“你随时有失去生命的危险,要立即住院治疗,但死了医院不负责。”
我是这样在酷刑下被迫写下保证的。其实,在劳教所里,很多法轮功学员的保证书和决裂书都是这样在酷刑的折磨下,被逼无奈违心地写的。有的还被逼上了电视,明知是错误的,是在说假话,欺骗世人,可再回头已很难很难了。
我叫朴连英,家住吉林省长春市。1999年7月以来,我因上访与宣传法轮大法而被多次非法拘留,直至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而被劳教两年,关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现流落在外。
朴连英
2001年1月29日
(按:在江泽民「打死也算自杀」的密令纵容下,帮凶们为了所谓的「转化」肆无忌惮地动用酷刑,因为「自杀」了没事,但没能「转化」却有事。从朴连英的事例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自杀」者即「顽固不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