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人权报告的背后
 
曹长青
 
2001年3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几天前,美国国务院按惯例发表了年度人权报告,对全球很多国家的人权状况做了一番评估,其中在谈到中国时,给予了严厉批评,认为中国的人权环境更加恶化,比上一年更糟糕;尤其批评了中共镇压法轮功,逮捕异议人士,压制宗教活动等。

中国政府随后迅速发表了一份专门批评美国的人权报告,引用很多数字,批评美国的人权状况糟糕,并说美国没有资格对中国的人权说三道四。

中美双方这样发表专门报告,指出对方的人权问题,并非坏事,它说明人权问题不再像中国政府以往所说是内政,不许外人批评,而是从某种意义上默认双方或多方都有相互批评的权利,可以监督对方。

但是这两个人权报告哪个更能说明问题呢?仅仅从新闻公开的角度,人们就可以对此有一定了解。

中国政府发表的批评美国人权的报告,里面使用的数字,像去年一样,多取自美国自己的报导和研究。例如,中国政府的报告引用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一份报告说,全美的死刑误判率为百分之六十八。且不说这个数字是否准备(这是一个很大的比例),或这个研究结果是否就是学界的主流看法,但它至少说明,即使连这种对美国政府形象非常不利的研究和数字,不仅可以进行和公开发表,而且即使被中国政府引用,反过来作为批评美国的把柄和证据,那位研究者的学术研究和公开发表文章的言论自由权利也丝毫不受到影响。

但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其中涉及中国部份,引用的负面的人权数字和资料,却几乎都不是在中国大陆的媒体上发表过的,而是西方媒体记者报导以及其他途径得到的。

由于中国媒体是政府控制的,属于官方,他们不能、也无法刊登出批评中国政府本身人权政策的文章和研究。当中国的2038家报纸,298座电台,368家电视台,55万记者,都对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不能、也不敢批评的情况下,西方的人权报告又怎么能从大陆的媒体上找到可以引用的资料呢?而中国的人权状况所以每况愈下,比上一年还糟糕,恰恰是政府控制媒体,新闻无法批评和监督的结果之一。

中美两国都有权批评对方的人权状况,但首先得允许自己的媒体和人民批评本国的人权政策,像美国这样,不仅允许媒体批评自身的人权状况,也把中国批评美国的人权报告发表在自己的媒体上。中国政府想证明它的人权状况有改善,首先是看它有没有胆量把美国的批评报告公开发表在它的报纸上,北京敢这样做吗?

转自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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