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指名道姓彈劾賈慶林暗罵江澤民
 
2001年3月3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福建省人大代表團在發言中直指:遠華特大走私案的頭目賴昌星外逃在加拿大,但其總後臺賈慶林卻仍爲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使福建省廣大幹部都無法接受,使廣大人民無法理解。福建省有十八名人大代表聯署,要求中紀委就達華特大走私案和賈慶林等的牽連作出調查。代表們直指賈慶林等在廈門、珠海、北京、深圳、吉島擁有多幢住宅的腐敗行爲,並要求賈慶林引咎辭職。

誰都知道江澤民是賈慶林的保護傘,要求賈慶林引咎辭職就是跟江澤民過不去,江澤民嘴裏高喊反腐,但看到有些人真要把自己導演的假戲真唱,把自己陣營裏的愛將、干將揪出來,實在處於無奈,只好在北戴河,對各省市委書記、紀委書記講明了:「根據準則和政策,該打擊的就要打擊,手不能軟;該挽救的,就要挽救,給條出路,改正重新做人;該要保的、能保的,還是要保,不要怕外界誹謗、外界攻擊。」

江說:「中央對前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幹部,還是保的。實踐證明,是有利的,減少了消極的、反面的因素。」在場幹部都明白江暗指的是賈慶林等。

去年九月,中央書記處把江澤民關於保護部份腐敗高幹的指示作爲文件下發。江澤民覈准了必須保護的一百七十多名腐敗高幹名單。並講,不能否定主流,防止引發動亂。

江澤民強調:不能因爲腐敗狀況嚴峻、惡化,就否定反腐 敗鬥爭工作主流、否定共產黨是人民的先進政黨、否定社會主義制度、否定改革開放的成績和方向。要防止因爲腐敗狀況沒 有得到好轉,造成黨和羣衆關係緊張,引發政治動亂。

據悉,被江澤民批准,被列爲「保」的對象的省、部一級幹部有四十多人,副省級、正廳級幹部有一百七十多人。

江澤民的理由是「目的就是爲了更有利於社會穩定、有利於國家建設、有利於集中力量打擊有代表性、有民憤、有市場的腐敗分子。」

有十五個省市代表團在分組討論時,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關於高官公佈財產製問題。江澤民是最怕這些「雜音」的,因爲它的兒子、親屬及愛將都是中國數一數二的「雜音」中所說的「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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