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瞻被捕和李少民失踪,都发生在今年二月分,难免使人想到江泽民当局是不是在那个时候在搞一个什么“反谍”运动,把他们心目中的“疑谍”一网打尽。而这是江泽民当局收到什么情报,还是因为对徐俊平大校投美来一个报复,或者江泽民的安全部门需要表示一下“我们也不是白吃饭的”。
李少民的失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在香港失踪的,一个是从香港回国内后失踪的。
香港失踪有两个情况,一种是通过官方渠道押解回去,一个是绑架回去。一九九三年原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局长洪永森在贪污了大量金钱后自己审批自己出境到香港,最后还是拉回惠州枪毙。是绑架回去,还是官方渠道押解没有人知道。但在港英时代,如果有官方渠道,也是极个别的,不象澳门“准解放区”,不但澳洲籍的彭建东可以押回深圳,连南韩电影界的申相玉、崔银姬夫妇都可以押回北韩使他们为金正日的文艺爱好服务。在香港一直有传说有人被绑架,只要丢进香港新华社座驾的车尾箱,因为过文锦渡海关时都有免检的特权,因此轻易就可以把人送到深圳。这种说法虽然一直得不到证实,但是在现在“一国”大于“两制”的情况下,还是不得不防。
至于回到内地再失踪的,一是在自己毫不觉察的情况下回去被捕的,特别多是发生在一些经济纠纷上;另一种是被骗回去而被捕的。后者最著名的是原香港中共喉舌《新晚报》总编辑、《大公报》副总编辑罗孚八十年代初被骗回广州逮捕,控以间谍罪判十年徒刑,但很快“假释”后不了了之,但是十年后才可以回到香港。九十年代中期中资华润集团属下一间公司总经理胡文善(?)被检举有经济问题,骗回深圳以后拘捕,相当一段时间后因为查无实据放回来。
就从这些情况来看,大陆人权不彰,使香港市民也顿失免于恐惧的权利。现在再扩大到美国的华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会无端端失踪,再也没有丝毫信息,这是多么恐怖的事件。这应该给正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会议增加讨论的内容了。
现在的香港与过去不同,过去香港与中国是两国,现在尽管是「两制」却是一国。然而,香港人谁又敢保证自己不说点「错」话,发表一点「错误」观点呢?万一让江泽民的「耳目」知道了,谁也不敢保证江泽民答《华盛顿邮报》记者的话,「如果他们受到某种法律程序的处分,那就表示他们一定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法律」不会发生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