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的疑问:新华社对自焚的报导前后矛盾
 
2001年3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据法新社北京报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名发言人证实,已经逮捕二月二十四日批准逮捕的三名男子及一名妇女,因为他们涉嫌「采用邪教干扰法律」,目前尚未正式起诉。

这名发言人证实了新华社的报导,已经逮捕的其中两人是刘云芳和薜红军。报导说他们是自焚事件的策划者。另一名涉嫌策划者王进东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但也获准予以逮捕。

第四名被捕的是刘秀芹。她是一名北京市工人,在自焚事件前向法轮功练习者提供房间分装汽油。

今年元月二十三日发生的集体自焚事件,造成一名妇女丧生,另四人严重烧伤,其中包括一名十二岁少女。

法新社的报导说,中共当局迫不及待抓住这次事件批斗法轮功,并抹黑参与自焚的法轮功练习者。尽管宣传炮火猛烈,一般民众反而对有关法轮功疑迷者报导的可信度感到动摇,因为官方说词中存在不少前后矛盾之处。

报道引证说,例如官方报纸稍早报导,五十七岁的河南开封工人刘云芳,在自焚时被警察从火焰中拖出来;但新华社前天改为刘云芳在除夕的天安门广场上,没有「按事先约定自焚」,「甚至连一滴汽油也没有洒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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