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國中,共產國家本就沒有人權概念,中國又是共產國家僅存之「碩果」。羅賓遜女士從知名的牛津大學與哈佛大學分別取得法律系學士與碩士的學位,她早年就在愛爾蘭本國從事人權運動,所以中國理當是她重點攻克的人權「堡壘」。
羅賓遜女士曾於2000年11月18日訪問中國,主要目的是就人權合作領域的技術方面在聯合國高級人權專員辦公室與中國政府之間簽訂一份諒解備忘錄。
當時,羅賓遜女士相信有足夠理由幫助中共重新審議勞改制度,最後廢棄這種制度。 她說,強迫勞動作爲懲罰是違反很多人權條款所載國際公認的人權準則的。 她又說,廢止行政拘留將會加強中國的法治功能。一個社會的法治是否得到充分落實和尊重,一個很重要的標識是人民不須恐懼被胡亂拘留。
而當時,中國當局經常利用勞改這種方法來禁絕對共產黨的批評聲音,主要壓制被取締的法輪功。 羅賓遜女士在北京鎮壓法輪功的問題上同中國官員發生公開衝突。 在北京舉行的記者會上,羅賓遜女士說:「法輪功成員的人權目前在中國受到侵犯,這是很清楚的。」她說不管中國如何對待法輪功,法輪功成員的個人權利必須得到尊重。
然而,在江澤民的鐵腕專制下,羅賓遜女士的多次努力未能湊效,形成拉鋸局面。江澤民反而逾演逾烈,加大力度打擊民主人士和法輪功,更以國人性命爲酬碼,與他國討價還價!這是中華歷史上從未有過的。
儘管羅賓遜女士在辭職時表示:「我相信如果沒有多邊組織不可避免的限制,我會做得更好。」或「出現在工作最大的困難在於經費有限。」但是,人權事業的美好願望在某些國家和地區難以實現可能是羅賓遜女士辭職的主要原因。
這次人權大會,江澤民派出了「四個連」的力量,共500多人,外界戲稱「戰略轟炸機」,把聯合國大廈當自己的宿舍,進進出出地發材料,視人權會議爲戰場,專門打擊法輪功。出人意料的是法輪功學員風雨無阻地堅持煉功,在「雨」中、「靜」中展示了無窮的力量,感染了當地的居民和所有的媒體,在日內瓦掀起了「法輪功」熱。
然而,可以預見的是,江澤民又將以經濟要挾各小國,在投票時使人權會議難有成果。
曾任愛爾蘭總統的羅賓遜女士不是沒有能力,卻選擇了辭職,很顯然,她是不滿現狀的。那麼,在人權遭到強烈譴責的江澤民極權和人權飽受侵犯的法輪功學員之間,羅賓遜女士如果有不滿,這不滿將是針對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