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新:中國十三億人口豈能讓江澤民一手遮天!
 
梁新
 
2001年2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天安門自焚案」一週後,中央電視臺反覆播放製作好的電視連續劇,展現在人們面前的一個是19歲的花季少女,一個是12歲可愛的小女孩,她們被焚燒前後的對比,讓人感到有人將世上最美好的事物毀滅了,看得人人痛心疾首,在情緒的帶動下人們還剩下多少理智和判斷力?

記得在延安進行「階級教育」時,一次上演「白毛女」,到了嚴懲惡霸高潮時,一個戰士竟突然站起身開槍打死了扮演黃世仁的演員,難道他不知道這是在演戲嗎?衝動可以攪亂人的正常思維和判斷!

江澤民今天就是妄圖利用這一點來轉移人們對它竊國、篡黨、焚軍罪行的視線,在打壓法輪功的強力噪音下幹着出賣疆土、排除異己、陷害忠良、禍國殃民的勾當!

江澤民深知媒體的作用,所以用盡一切辦法遏制真實的聲音,所有的大陸人只能從江澤民的喉舌媒體中看到的、聽到一個獨裁者的聲音!

可悲的是當謊言向人民疲勞轟炸時,沒有任何途徑可以知道真相的百姓就一再地受到江澤民的愚弄和利用!

在江澤民當政期間,中國人民完全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僅僅一個月就有八千起示威遊行,國內老百姓怎能知道呢!

如果把江澤民乾的駭人聽聞的事揭發出來,它活不到今天!它的保鏢就會致它於死地!它的下屬就會致它於死地!這就是爲什麼近期大陸對媒體報導控制到「你死我活」的程度。

江澤民1月10日在出席全國宣傳部長會議時發表講話時強調,「要高度重視互聯網的輿論宣傳(按:因爲「敵人」也在運用它),積極發展,充分運用,加強管理,趨利避害,不斷增強網上宣傳的影響力和戰鬥力,使之成爲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陣地(按:說白了,即「一言堂」的新陣地),對外宣傳的新渠道。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月22日公佈了關於審理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說最高可判死刑。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根據這項司法解釋,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祕密或者情報,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哪些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澤民給法輪功及其創始人造謠誣陷算不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澤民擬稿以朱總理名義發表「反法輪功」言論這算不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澤民鎮壓地下天主教徒,拆毀教堂,強迫伊斯蘭教徒吃豬肉,這算不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綿恆明火執仗地撈國庫裏的錢算不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澤民身患絕症用替身算不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澤民不避諱隨行人員,光他們知道的姘婦就有五個,這些人的名字算不算「祕密或者情報」?

江澤民對全國人民制定的法律「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不是和對付法輪功信徒的政策:「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同出一輒嗎?!

江澤民就是「國家和人民」嗎?反對它就要「判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嗎?!

江澤民一個人代表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嗎?江澤民就是「中國共產黨」的化身嗎?不知道槍栓在哪裏,只知道腐化蛀爛軍隊的江澤民能代表「人民子弟兵」嗎?

笑話!

中國十三億人口豈能讓江澤民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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