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信漫遊到被舉報人手中
 
2001年2月1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讀了《中國青年報》1999年11月15日的一篇文章《誰都無權堵人民嘴巴》深感痛心,一個市委書記爲了他個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可以亂用權利,爲所欲爲。但又發一奇想,若把原文中的「市委書記」換爲「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把「祝友文」換爲「江澤民」,把「河南新鄉」換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再看看。因爲未改變文章的任何立場、觀點,只是把人物換了,本人在今年早些時候曾將改過的文章郵回《中國青年報》希望發表,並同時發給全國人大、中央軍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但如石沉大海,沒有迴音。《中國青年報》只敢揭發市委書記祝友文,卻不敢揭發黨的總書記江澤民,現希望能在海外發表。

本人文章爲:

  舉報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拐了一個彎,拐到被舉報人———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江澤民的抽屜裏。

  在江澤民執政時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受到了無情的踐踏。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復存在,公民對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監督、批評、控告、檢舉權利蕩然無存。

  我們對於在共和國的版圖上存在這樣一位官員、這樣一片地方,深感悲哀。但同時,我們也感到一點慶幸———江澤民作孽的時間還不是太長,沒有熬到70多歲「安全降落」;江澤民官做得還不是太大,獨裁的魔爪沒來得及伸向更廣闊的地方。[注:他還好沒有統治全世界!!]

像江澤民這樣的官員,當然是極少數,但也絕非只有他一個。他們可能從來就沒有弄懂過,爲什麼我們的國家叫做「人民共和國」。即使懂,也從來沒有較過真兒。「人民共和國」的含義很清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大大小小的官員,只是受人民的委託在行使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職能,用通俗的話說就是「人民公僕」、「人民的勤務員」。你如果不按人民的意志辦事,或者工作不能讓人民滿意,人民就有權批評你、控告你,甚至罷免你、懲辦你。這一點,憲法上寫得清清楚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上也寫得清清楚楚。超出人民的授權、憲法的授權,堵人民嘴巴,不讓人民說話,這樣的官吏一個都不應允許存在,在任何地方都不應允許存在,永遠不許存在。

爲儆效尤,人民選舉出的國家檢察機關在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犯罪問題的同時,還應該追究他的違憲罪,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按照祝書記指示查堵人民來信的那些人的違憲罪。


《中國青年報》原文如下:

  舉報信在新鄉拐了一個彎,拐到被舉報人———市委書記祝友文的抽屜裏。

  在祝友文執政時期的河南新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受到了無情的踐踏。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復存在,公民對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監督、批評、控告、檢舉權利蕩然無存。

  我們對於在共和國的版圖上存在這樣一位官員、這樣一片地方,深感悲哀。但同時,我們也感到一點慶幸———祝友文作孽的時間還不是太長,沒有熬到60歲「安全降落」;祝友文官做得還不是太大,獨裁的魔爪沒來得及伸向更廣闊的地方。

  像祝友文這樣的官員,當然是極少數,但也絕非只有他一個。他們可能從來就沒有弄懂過,爲什麼我們的國家叫做「人民共和國」。即使懂,也從來沒有較過真兒。「人民共和國」的含義很清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大大小小的官員,只是受人民的委託在行使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的職能,用通俗的話說就是「人民公僕」、「人民的勤務員」。你如果不按人民的意志辦事,或者工作不能讓人民滿意,人民就有權批評你、控告你,甚至罷免你、懲辦你。這一點,憲法上寫得清清楚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上也寫得清清楚楚。超出人民的授權、憲法的授權,堵人民嘴巴,不讓人民說話,這樣的官吏一個都不應允許存在,在任何地方都不應允許存在,永遠不許存在。

  爲儆效尤,人民選舉出的國家檢察機關在追究祝友文的刑事犯罪問題的同時,還應該追究他的違憲罪,追究新鄉市公安機關按照祝書記指示查堵人民來信的那些人的違憲罪。

[後記]被舉報人———原中共新鄉市委書記祝友文已於1999年11月2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00年被判刑。

江澤民不僅犯有上述罪行,而且還犯有造謠、誹謗、流氓、非法拘禁、亂用酷刑、謀殺、破壞政府工作程序、干擾破壞司法程序、擾亂社會秩序、破壞人類文化、破壞人類道德、干擾迫害人民羣衆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等多項罪名。其行爲是一切善良的、愛好和平和正義的人民所不能忍受的。江澤民十惡不赦,罪惡滔天、天理不容,世人共誅之。他的下場必定更慘。這個結局雖然還沒出現,但結果是必然的,也是肯定的。

轉自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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