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12月6日訊,丹尼.斯蓋特(Danny Schechter)是看世界媒體渠道網站(Global Visions Mediachannel.org)的執行編輯和最近出版的《新聞分析家》(News Dissector )(Akashic Books) 和《法輪功對中國的挑戰》修訂本的作者。

審查制度索引(THE INDEX ON CENSORSHIP)2001年4月刊登了丹尼.斯蓋特(DANNY SCHECHTER)的文章,題爲「法輪功學員瘋了嗎?(Is Falun Gong going crazy?)」文章寫道:中國重拾蘇聯老做法,將異見人士診斷爲精神病,從而壓制住他們的聲音。

在整個抗議和抵抗運動的歷史上,當權者們總是以敵意的語言和高壓的反應詆譭其對手,以至妖魔化他們的形像,破壞他們的聲譽,歪曲他們的動機。在蘇維埃聯邦,他們會首先宣稱異議人士爲「精神錯亂」,然後把他們拘禁在精神病院,以壓制住他們的聲音。

中國目前正在重新啓用這種做法,將法輪功修煉者斥爲精神失常而投入精神病院。北京現在不僅套用了蘇聯舊時慣用的伎倆,而且正加大賭注:被非法強行診斷爲精神病的人數遠遠超過了前蘇聯。當蘇聯以此方法打擊異見者時,世界各地都出現了抗議,這主要是因爲受害者中有傑出作家和知名批評家,有些人被釋放了。(第92頁)

法輪功學員則不太爲人(普通百姓)所知,爲他們而做的干預也受到西方對華政策的限制;這是因爲經濟因素的作梗,而不是意識形態的分歧。其結果是,出於不願惹惱中國,(外國)政府對中國虐待法輪功學員的問題表達的意見不多,尤其是在中國經濟不斷增長,美國和歐洲正在與其訂立商業契約的時期。美國國務卿格林.鮑威爾7月29日訪問北京時也沒提及此事。

缺乏抗議的一個原因無疑是缺乏媒體注意力。儘管法輪功的抗議現在比早些時候得到了更多的報導,但仍缺乏由西方傳媒機構所做的調查性報導。一位記者做了這件工作,那就是華爾街日報記者伊恩.約翰遜(Ian Johnson),他的成就使他贏得了頗具名望的普利策獎,但他很快被調離北京。他的同事中幾乎沒有人有興趣接手投入這個揭露邪惡的事情。

在美國,除修煉者外,只有一個孤獨但可靠的抗議之聲響起來了--紐約醫學院名譽教授亞伯拉罕.海爾帕恩醫生(Dr. Abraham Halpern),這位1965年曾經與馬丁路德.金在阿拉巴馬州攜手工作的民權人士,率先發出了抗議之聲。他告訴我,他相信:「(中國)政府會把不是精神病患者的異議人士非法拘禁在醫院中,因爲這樣做有助於他們把法輪功修煉者描述成不是反對政府政策而只是患上了精神病。即使他們只將一小部份人進入醫院,消息很快就會傳開來:法輪功修煉者是瘋子。」

「蓄意關進醫院,非法關進醫院,只是問題的一部份。他們隨後會要求修煉者們的家人爲醫院的『治療』支付高昂的費用,從而使他們很難脫離醫院。毫無疑問,這種政府行爲是嚴重的侵犯人權。我們希望在大批異議人士被監禁在醫院(像前蘇聯一樣)之事發生以前制止它。」

海爾帕恩正在遊說專業人士組織。誤用和濫用精神病治療問題委員會已通過決議,要求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的領導層請求世界精神病學協會調查這一問題,像它在70年代和80年代在蘇聯所做的一樣。

中國否認了所有的指控,並仍堅持說法輪功(他們亦譴責其爲XX)鼓勵其成員自殺。法輪功否認這一指責。

以下案例選自法輪功信息中心2001年4月27日編輯發行的報告,包括從1999年9月到2001年4月的案例。

案例1:張永紅,女,39歲,山東省平度市,大專文化程度,原企業會計,因上訪而被強迫辭職。
事件發生地:山東省平度市第六醫院(精神病院)。
住院日:2000年6月6日。
健康狀況:健康。
精神病史:無。
虐待修煉者的責任單位/人:平度地方公安局;金醫生(名字不詳),女,40多歲,屬第六醫院。

事件經過:在張與另外兩位修煉者騎自行車900公里到北京上訪後,被地方公安和原單位人送回,暫押在原單位一樓辦公室,一小時後,醫院的車開到,隨來的一男一女要帶走張。當張拒絕進車時,司機和護士抓住她的頭髮,把她按倒在地,硬拖上車,帶到醫院。沒有送她住院的書面協議;她的監禁是被強迫的。主治醫生金醫生,未做診斷,也沒有檢查結果的報告。

治療:張主要是被灌藥,注射,有時用電針電擊。醫院院長、主治醫生和警察找她談話要她放棄法輪功,她都拒絕了。她被禁止讀法輪功的書或煉功。如果她做了,她就被綁在床上強行「治療」。她未被通報診斷結果,也未被說明使用何種藥物。張從來未被告知她得的是什麼『病』,但從醫生的對話中她知道他們想通過藥物的作用使她失去對法輪功的記憶。

她每天三次服用多達五種藥,加上每晚注射一次。拒絕服藥的懲罰是,被男精神病患者或醫院保安按倒,捏住鼻子強制灌藥。有時他們用電針懲罰她。他們還增加藥量並強迫她服用另一種不知名的藥。

用藥的結果,張的大腦反應遲鈍並喪失記憶。目光發直,臉色蠟黃。她行動緩慢,經常感覺悲傷,無法控制眼淚。

她60天以後出院,沒有出院證明及治療隨訪。

張出院後繼續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恢復了往日的健康。

案例2:李麗,女,30歲,初中文化程度,原商店營業員,因爲法輪功上訪被迫辭職。
健康狀況:健康。
精神病史:無。
虐待責任單位/人:平度地方公安局;金醫生。

事件經過:在她去北京上訪後,平度地方公安局告訴她家裏及單位:可用3種方法處理李的上訪:1,繼續讓單位看押;2,送勞教所;3,送精神病院。

她單位說不願再看押她,因爲看押很多次了。家人出於無奈,只好同意送李去精神病院。他們告訴李麗要帶她去政法委,卻送她去了精神病院。2000年6月8日她被平度第六醫院接收住院。李沒有同意住院,顯然也從未有過任何授權文件。沒有診斷的證據和書面診斷報告。

治療:主要是吃藥和注射。有時被用電針電擊。醫生們禁止她煉功並要她放棄法輪功。此外,地方公安更要她在揭批法輪大法的材料上簽名,並說如果她簽了就出院,不然就要無限期留在醫院。她未被告知診斷結果及任何用藥信息。醫院沒有對她解釋任何「病情」,不告訴她藥物有何副作用。

她每次要服一小把藥。拒絕服藥的懲罰是:醫生護士們把她按倒在地,有按腿的、有按胳膊的、按頭的、有壓住身體的、有捏鼻子灌藥的。或兩個人把她扳倒在排椅上,把她雙臂反綁在排椅背上。他們一碗一碗地強行捏住鼻子灌藥,幾乎導致她窒息死亡。第一次拒絕服藥時,她被綁在床上強行灌一種藥,藥名不詳。

打針和吃藥後,身體虛胖,整天昏睡,不自覺流口水,無法控制四肢的移動,上廁所步履踉蹌,一旦蹲坐下去就站不起來。當她想吃東西時卻張不開嘴。

123天后出院。出院後,她承受著劇烈的頭痛,無法睡眠,整夜睜著眼。重新煉功後她的健康逐漸恢復。

案例3:湖北省武漢市的修煉者們,包括許建功,一位大學退休職工。許建功於2000年12月到北京上訪,被抓後押回武漢刑事拘留,然後轉到武漢大學亞太精神病院。兩個月後仍被關押在那裏。

案例4:黃麗蘭,女,68歲,廣東省氣象局退休官員。

地點: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一所精神病院

虐待責任單位/人:許鉅波和方國輝,廣州東山區公安分局一科幹警。

事件經過:黃麗蘭一生爲人誠實,安分守己。因爲她煉法輪功,一羣公安便衣2000年10月11日突然闖入她家,要把她帶到地方公安局。黃認爲警察抓人要符合法律手續,就請警察出示證件,警察說沒有東西出示給她,卻強迫她下樓,把她推入已守候在那裏的警車。黃被送進白雲區精神病院。她被抓時唯一在場的是她家的一個客人,警察沒有通知她的家人就把她送進精神病院。爲防消息外露,警察把黃的客人關押在廣州羅崗車站附近某地,該客人在被迫支付600元(約75美元)後才得到釋放。

警察告訴醫院當局黃煉了法輪功以後人變得極爲反常,她被送到那裏是爲了社會穩定。黃在精神病院被殘酷折磨。入院第一天,黃麗蘭被捆綁在椅子上整整一個下午。她被注射不知名的藥。醫院開始給她大劑量服藥,一天兩次。黃說初期藥物反應是嗜睡,昏昏沉沉。注射後,精神狀態就開始惡化。持續注射後,副作用逐漸增強;她口乾舌燥,幾乎沒有了唾液,爲保持口內溼潤,她飲用大量的水,使她腹部發脹。即使這樣黃的口內仍然很乾。因大量飲水,黃整夜不斷地上廁所。黃患上了失眠症。她意識到,她可能會死,卻誰也不知道真相。

黃的工作單位與地方公安局交涉,在他們的幫助下黃才得以回家。這時她已被關在醫院3個月了。

同時,警察抄了她的家,看到「法輪功」三個字,片紙不留。看到電話本,甚至黃顏色的衣服都聯想到法輪功,也要搜劫一空。

在精神病院中遭受折磨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所有案例可在www.faluninfo.net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