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舉報貪官英雄常吃「悶棍」?
 
舒黔
 
2001年12月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四個多月前,長沙「三湘女鉅貪」蔣豔萍因貪污、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一審判處死刑。多家媒體對此案作報道時,都提到一位84歲的老人陳榮傑,十年前,此老就走上了舉報蔣豔萍的漫漫長路。

正當人們爲陳老的反腐壯舉擊節喝彩時,卻有網站刊載文章,質疑媒體對「反腐老人」的報道,大意爲反腐敗乃上下各方密切配合、各級組織大力支持、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的結果,豈容個別人「貪天之功爲己有」。

說實話,乍讀此文,著實如當頭悶棍,讓人有點暈頭轉向。然而,也正因爲此事不單一起,顯得「無獨有偶」,更讓人驚駭莫名。

舉報腐敗,風險係數很大,大到隨時可能搭上身家性命;風光機會極小,小到縱有獎賞也未必敢出面領取。媒體曾經報道,河南一羣村幹部把舉報他們貪污的村民謀殺了;浙江一名舉報「豆腐渣」工程的市民最終被迫遠走他鄉;而在湖北省檢察機關,儘管公告再三,仍有一百多萬元獎勵舉報者的獎金無人領取……舉報之途乃荊棘之途,如果在它的入口處寫一副對聯,必定是:「貪生怕死,莫入此門;沽名釣譽,請走別路。」

從媒體公佈的材料看,陳榮傑舉報蔣豔萍,事實俱在。老人不顧年邁體弱,不怕打擊報復,爲反腐敗盡綿薄之力,正是「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的有力證明,媒體濃墨重彩讚揚他們,是對舉報者的有力激勵,也是對讀者的正確引導。有人卻認爲,宣傳「反腐老人」就是抹殺「黨的領導」,這種帶有「文革」遺風的思維定勢,未免令人齒寒;至於給老人扣上「貪天之功爲己有」的屎盆子,不說是誅心之論,起碼也有失厚道。

有一組數據可以說明問題:有資料說,檢察機關得到的犯罪線索,80%來自舉報人;而江蘇省一次萬人反腐敗問卷調查顯示,掌握腐敗線索的人,只有四成多一點明確表示會去舉報。想一想「反腐老人」所受的磨難與質疑,這組數據難道還不發人深省嗎?

編者按:俗語說,上樑不正下樑歪,江澤民幾年來反反覆覆地說:反腐成功與否關係到中共黨的存亡問題。可是江澤民多年來都是把反腐作爲打擊他人的手段。君不見遠華大案中,江澤民對420工作小組的負責人說,我給你們做後臺撐腰。可是,一旦發現遠華案牽扯到江的心腹賈慶紅時,江澤民則立刻變臉說:「不能一刀切」,排斥衆議強行把賈慶紅保了下來。被江澤民保的鉅貪還包括曾慶紅、黃菊、王兆國、李長春等中共高層人物。

正因爲江澤民能夠在中共高層胡作非爲,打擊舉報人就變成從中央機關到地方政府保護小集團利益的公開手段。打擊舉報人的事件層出不窮,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舉報揭發馬向東和薄熙來的《文匯報》記者姜維平不但沒有得到政府的嘉獎,反而因此被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九年徒刑。

所以說,中共打擊腐敗是假,利用反腐爭權奪勢是真。偶爾被拍中的都是小蒼蠅,根本動不了貪污腐敗的根——中共黨中央。

反腐反腐,就是堅決反對揭露黨中央腐敗!天真地等待中共自己真心動手清理腐敗,恐怕比等看太陽從西方升起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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