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腐败和情妇之间关系的确很微妙
 
2001年12月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广州、深圳、珠海近日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当事人100%包养了情妇。

  有杂文家作文《“情妇”比较论》说,官员贪不贪与养不养情妇是两个问题,譬如在国外时常惊爆高官的桃色新闻,却极少有腐败案发生,因此说有情妇不等于会腐败。
  
  不说国外。必须承认,在我们国家,腐败和情妇的关系的确很微妙了。今年初,《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说,领导干部腐败大部分都跟养情妇有关系,在被查处的贪官中有情妇的比例更高。
  
  厦门远华走私案中,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在内的重要案犯,几乎毫无例外地既搞腐败又养情妇;而慕绥新腐败案中,慕本人后来的妻子就是与他长期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妇,而该市法院院长贾永祥则拥有七个情妇。
  
  前两年,东北某大型企业一中层干部的妻子投书该厂有关部门,痛斥该企业中层干部中普遍存在的包养情妇现象。这一问题被新闻媒体沸沸扬扬讨论了一番,但讨论归讨论,现实难以改变。目前有一种“情妇与官员关系”的“理论”,其“创立”者是南京奶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号称金陵“奶王”的金维芝,他说:“像我这样级别的领导干部谁没有几个情人?这不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否则,别人会打心眼里瞧不起你。什么吃吃喝喝,男女关系,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小问题。”
  
  可见,在贪官那儿,占有女人与占有金钱往往同步实施。权力就是资本,或是直接用权捞钱去玩女人,或是让女人用他手中的权去捞钱。这是一个与“是鸡生蛋,还是蛋孵鸡”类似的无解题。你很难说,遏制官员腐败是治疗其包养情妇顽疾的良药,还是惩处官员包养情妇是治疗腐败顽疾的良药。无论从哪方面入手,严格对官员的要求是防范其堕落的基本条件。
  
  贪官在包养情妇的事实提醒我们,必须强化对官员道德的硬约束,有必要循著情妇这条线索去查贪官,一旦发现某位官员有情妇,不仅要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而且应深入一步,他为什么有钱包养情妇?
  
  生活作风决非小事,它是一个人道德水准和精神境界的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说,包养情妇本身就是一种腐败。
  
华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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