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体之美,自然所赋,给予艺术表现,理所当然。长期遭到禁锢的人体艺术,已经成为我国艺术百花园中芳华鲜美的一枝,当是好事。但任何事情都要讲“度”,“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人体艺术也一样。如为表现“人体美”,弄得街头巷尾间、画报书刊上,“裸体艺术”到处可见,就过度出格了。而艺术一旦出格,美就会转化为丑。

不久前,某地一家报纸在显著位置刊登大幅外国裸体女人照片,说明曰:“这名‘开放’的女人令狂欢节高潮迭起”,结果引来读者愤然责问:鼓吹何种“开放”、呼唤什么“高潮”值得注意的是,热衷刊登裸体女人照片的,并非仅此一家,不少小报小刊大量刊登庸俗不堪的裸体摄影图片,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报刊竞登裸女照片,除因追求卖点、吸引读者、增加发行而不择手段外,也和某些记者、摄影师的并不高雅的情趣有关,有些人,一听到什么地方有人体模特活动,便趋之若鹜。某记者一见裸体女模,咔咔咔咔,不到10分钟,拍掉10个胶卷以一个整版发表“作品”时,还特地刊登了“记者与裸体女模的合影”。

有哲人说:塑造美,要有美的心灵。这样的摄影记者,心灵美吗“你们观念有问题”热衷于刊行裸体照的人如是说。我想讲一件真实的事情:在某种“开放观念”的引导下,“少女人体写真”已经成为一些影楼的营业项目了。某地一名未成年的女中学生,就拍了一套“全裸写真”。父母发现,极为震撼,少女却说父母大惊小怪:“这是人体艺术,现在流行,不懂少噜苏”还拿出一张刊登裸体女郎玉照的报纸作证。请大家评评,谁的观念出了问题?

《解放日报》 200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