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15日報導說,國家公安部和廣東省公安廳初步認爲,爆炸是經「嚴密組織及精心策劃」的「恐怖行爲」,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此極爲重視,公安部與廣東公安廳成立專案組,派出人員及爆破專家趕抵湛江等地徹查,並將案件列爲重大刑事案處理。
報導說,最嚴重的爆炸發生在湛江,十三個地點從 14日凌晨四時起到日間,發生十餘次連環爆炸,釀成至少四人死亡,多人受傷;官方新華社則說死亡人數爲兩人。湛江市政府值班室證實,爆炸集中在赤坎區、霞山區及麻章區,受襲的主要是政府機構、公安、司法等機構及這些機關的宿舍區,銀行、劇院、居民區及兩個商場亦被炸。消息說,兇徒用的炸彈部分是計時炸彈,但威力不大。霞山區政府辦公室官員表示,區內海豐路等十多個地方被人放置炸彈,有的地方面積很小,有的地方面積稍大,有房屋受損,至少一人被炸死,多人受傷。
爆炸最嚴重的是赤坎區溢民路的政法部門宿舍,居住在爆炸現場五百公尺外的居民稱, 14日凌晨近五時許,突然被連續三聲「有若行雷」的巨響驚醒。這位陳姓居民表示,她還以爲是閃電打雷,至上午七時到街市買菜,見許多人在爆炸現場圍觀,方知發生爆炸。
據透露,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湛江、茂名的爆炸案非常震驚,初步將事件定性爲一宗「非常嚴重的報復社會惡性事件」。當局根據犯罪分子採取「量少點多」方式放置炸藥的做法判斷,爆炸是經嚴密組織及精心策劃的恐怖行爲,目的顯然不在於炸死多少人,而在於事件造成的震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