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部级高官呈现“集团性腐败”倾向
 
2001年12月1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从9月26日至10月22日,中国连续判决数起有省部级干部参与的集团性腐败案,已经公布的如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原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因腐败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辽宁省原副省长、沈阳市长慕绥新被判处死缓;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也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缓。

据北京日报11日报道,实际上,今年1至8月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的贪污贿赂案中,涉及的省部级干部还有4人,而且,这4人涉及的腐败案都暴露出“集团性腐败”的特征。

中国国内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社会上开始出现“反腐文化”。影片《生死抉择》创下票房纪录;图书市场上,反腐题材的畅销书随处可见;街头巷尾,普通百姓比过去更热衷于谈论腐败与反腐败。

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前不久在第10届国际反贪污大会上表示,中国正在努力遏制各种腐败现象,同时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谁都知道中共腐败的源头在中南海,江泽民这颗腐败毒瘤一日不除,中国的腐败现象就无法断绝。敢在媒体面前宣称:「反腐败是全人类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同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刘丽英,要是暗地里查一查江家的腐败证据,并抖搂出来,那绝对是对中国人民的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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