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瑞典和挪威都在隆重舉辦慶祝諾貝爾獎一百週年的紀念活動。對於新世紀裏和平獎的頒獎傾向,挪威諾貝爾研究所所長倫德斯達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表態。他說「未來數十年,可能會有更多人權鬥士贏得和平獎,此外,和平獎可能也會注重環保和新聞媒體等新的領域。」
把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人權人士,一直是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受到批評的原因。尤其是一些侵犯人權的政府,他們譴責讓人權鬥士獲獎是「干涉他國內政」。對於這些指責,挪威諾貝爾委員會不予理睬。
一百年前,諾貝爾留下遺囑,對和平獎的要求是:獲獎者應當「對各民族的友好、常備軍隊的禁止或裁減和促進和平方面做出最多或最好的工作。」然而,世界已經改變。在諾貝爾去世幾十年之後,《聯合國人權宣言》對和平概念做出了新的闡釋,即認爲:對人權的承認,是世界和平的基礎。
從那之後,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開始考慮擴大和平獎的頒發範圍,讓人權工作者在和平獎中獲得一席之地。1960年,第一個純粹的人權獎頒發給南非黑人「非國大」主席盧圖利。1964年,美國黑人權利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獲獎。
近幾十年來,人權成了頒獎的一箇中心標準,人權人士獲獎的次數越來越多。
1974年,肖恩-麥克布賴德獲獎。作爲愛爾蘭前外交部長,他在起草「歐洲人權公約」上做出了的貢獻。後來麥克布賴德在任大赦國際組織的主席、國際法學家委員會祕書長的工作時,努力促進國際社會認可「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
1975年,前蘇聯科學家、人權鬥士薩哈諾夫獲獎。薩哈諾夫強調:尊重個人不可侵犯的權利,是國際和平的唯一可靠基礎。這位人權捍衛者在獲獎演說中表示:「我的祖國中所有良心的囚徒、所有政治犯都和我分享諾貝爾和平獎的榮譽。」
1977年,國際大赦組織由於爲因種族、宗教和政治見解而入獄的人提供了人道主義幫助,而獲得獎勵。廢除酷刑和死刑是國際大赦的中心工作。
1980年,阿根廷天主教徒、建築師埃斯基維爾獲獎。他追隨甘地的非暴力信仰,在阿根廷創立人權組織,抗議左右兩派的恐怖主義。
1983年,波蘭工人領袖瓦文薩獲獎,以表彰他選擇和平談判的道路爲工人爭取權利。
1984年,南非德斯蒙德─圖圖大主教獲獎,以表彰他在爲南非黑人爭取種族平等的權利中,使用和平的方式,所表現出來的勇氣和英雄主義。
1986年,伊利-韋塞爾獲獎。他是一位從納粹大屠殺中中倖存下來的作家,後來成爲一個「人類寬廣的人道主義的強有力的發言人。」
1989年,身爲西藏人民精神領袖的達賴喇嘛獲獎,以表彰他即使在面臨被侵犯的時刻,也一貫堅決主張採取非暴力的原則。
1999年,「無國界醫生」組織由於他們在從事人道救助工作的同時,也關注災難背後的人權問題而獲獎。
今天,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更爲堅信:只有尊重人權才有真正和平,他們因此更加堅定地挑戰「不干涉原則」,聲明要獎勵更多的人權鬥士。
我們期待,在不遠的將來,中國的人權鬥士也能獲此殊榮。
200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