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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人跳楼──背景?自杀?他杀?
据了解,53岁的严德根在1994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海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8年收受“帕萨特”轿车一辆,价值384500元。 1995年10月至2001年5月期间,严德根在事先既不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又不向有关部门申报备案,事后也不报告的情况下,共12次擅自因私出国(境),到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游玩。其中5次擅自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私企老板、港商邀请出国(境)旅游,28800元的费用均由邀请方支付,并在境外参与赌博;贪污公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 根据中纪委,北京市、区领导的批示,区纪委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对严德根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今年7月4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严德根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严德根在组织调查期间,始终隐瞒事实,抗拒调查,拒不交代问题。7月12日,经区纪委书记会批准,区委主管书记同意,决定对严德根实施“两规”措施。7月13日早晨,严德根在“两规”地点跳楼身亡。 观察家提出疑问道,严德根为什么敢于「在组织调查期间,始终隐瞒事实,抗拒调查,拒不交代问题。」?严德根受贿贪污案的背景?自杀?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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