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應爲天安門自焚事件引咎辭職!
 
吳淚
 
2001年1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3日大年除夕的下午,天安門廣場有5人自焚,新華社立即發表獨家新聞,指稱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一時間成爲全世界的新聞焦點。在經過一個星期的精心準備之後,新華社在30日又炮製了「自焚事件始末」。

當人們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自殺者的身份以及法輪功關於不殺生的論述時,江澤民和他的幫兇必定長長地喘了一口氣,因爲人們已經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正是江澤民政府應該爲自焚事件負全責!

不論是什麼人,不論他是下崗工人還是伸冤無門的絕望者,選在大年除夕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是爲了什麼?很明顯,在中國現在的環境中,他的苦難已經無法忍受!他對政府已經徹底絕望!他要用最殘酷地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在全中國以至全世界面前,控告竊國、賣國、害民、毀軍的江澤民!

苛政猛於虎,在江澤民的獨裁暴政面前,在生死一線之間,無論是什麼原因,她選擇了死而放棄了生!

作爲任何一個有人性的人,莫不對自焚者表示最凝重的同情,因爲是無法排譴、無法解決的痛苦使她放棄了最可貴的生命!

即便她是被江澤民政府所欺騙、被利用來作爲陷害法輪功的「犧牲」品,她也是承受了無法想象的痛苦後才結束了寶貴的生命。

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無論何種原因的自焚事件都是政府的極大恥辱! 別的國家若發生此類事件,政府躲都來不及,只有江澤民才愚蠢到在全世界面前揭自己那流膿的瘡疤!

江澤民應該爲天安門自焚事件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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