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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案,暴露江澤民真實嘴臉的「照妖鏡」
 
2001年1月2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遠華特大走私案發生在賈慶林擔任福建省委書記時期,其夫人林幼芳在此期間擔任中國外貿集團福建省總公司黨委書記,即福建省外貿集團第一把手。但是遠華案發後推得一乾二淨,說她不認識賴昌星。「根本不知道福建還有一個遠華集團。」衆所周知,賈慶林是江澤民在電子工業部時的舊屬。1996年陳希同因貪污犯罪下臺後,江澤民提拔自己的親信賈慶林進京接替陳希同,並任政治局委員兼北京市委書記。如果賈慶林也是貪官,江澤民豈不要打自己嘴巴?在中共上層權利鬥爭中將大大丟分。因此爲如何把賈保下來一事大費周章。

先是襲用原山東省委書記姜春雲之故技,放出風去由媒體報導賈慶林已與林幼芳離婚。香港《爭鳴》雜誌1999年1月號曾報道:江澤民爲了保賈慶林,在林幼芳停職檢查前的1998年8月中旬就授意賈跟林順利地辦妥離婚手續。12月兩人離婚成功,賈就同貪污案擺脫了關係。但不知爲什麼後來又發覺這一做法不妥,又公開否認兩人離婚,更否認涉案。1999年1月24日賈陪同江澤民考察北京市工作,江澤民肯定了北京市的工作,以此「大明大放」地表示了江澤民要保他這個親信的決心。

另據香港傳媒報道,賈慶林夫婦已在江澤民總書記力保下過關。中共內定副省級以上涉案者只內部處理,不訴諸法律,據《一週刊》報道,賈慶林起初否認收受利益,到去年4月才承認曾收受名表、奧地利水晶、意大利油畫及鋼琴,到12月再承認曾以一萬兩千元低價從遠華公司購入四座市值約六百三十萬元的別墅,太太林幼芳由遠華提供三十萬元去歐洲、香港考察,據此賈慶林夫婦受賄至少已近一千萬元。

再者,據英文香港《網絡郵報》1999年8月14日報道,江澤民辦公室主任賈廷安也涉入廈門走私案。江澤民八十年代初任電子工業部副部長時賈廷安就當他的私人祕書。江已在進一步調查前將賈撤職,其工作由一郭姓私人祕書接替。但後來沒有進一步消息,看來賈廷安也被保下來了。

今年8月,江澤民在北戴河會議期間接見中紀委「四·二O」調查組時表示:對此案要嚴格依法審理,不管是蒼蠅還是老虎,犯了法都要依法懲處。這個案子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誰。否則腐敗之風煞不住,也難以服衆,不好向人民交代。江還說領導幹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江澤民信誓旦旦,說過硬話一個月以後,卻傳出中共高層有意縮小查辦範圍,有的政界人士說:「遠華案不能一查到底,只能儘量縮小,否則火會燒到自家門口。」一批較早前被傳可能涉案的高級官員,如公安部前部長陶駟駒、福建省委副書記趙孝敏、中央候補委員、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都將「脫事」。而前解放軍總參情報部部長姬勝德並不列入遠華案起訴,而另外處理。後又傳出遠華案的公開審判只鎖定在地市廳局級以下幹部。

9月27日,多維新聞社報道:中共中紀委日前發出內部通報,對十名涉及違法亂紀的正部級官員做出黨內處分,其中有原河北省長紐茂生、原紡織部長吳文英、原公安部長陶駟駒等。消息人士講,中共黨內部分人士對這種採取內部通報批評,黨內處理代替刑責的方式表示不滿。

江澤民等主張不宜公開處分太多,以免造成大陸無官不貪的印象,應儘量採取黨內處分方式。與此同時,據英文《香港網絡郵報》報道,廈門遠華走私案的律師曾接到當局「三不準」的命令:不準在審判中提及中央和省級主要領導幹部的名字;不準涉及政治問題;不準挑戰審判中的司法程序。

此外,當局還禁止絕大多數媒體採訪審訊,命令只能採用新華社的統一稿子。江澤民在一次黨內會議上所說,對涉案的領導幹部「要區別對待,該打的打,該保的保。」最近,中共中央以福建省委書記陳明義應對福建發生遠華案負有領導責任爲由免去其省委書記職務,由人事部長來宋德福繼任。很顯然,陳明義做了賈慶林的替罪羊。

因此,江澤民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戳穿了他堅決反腐肅貪,進行公開、公正審判的謊言。遠華案就象一面「照妖鏡」,將江澤民假反腐敗的真實醜惡嘴臉徹底暴露出來。江澤民在處理遠華案上完全是以法律順從他的政治,使法律成爲他政治需要的奴隸。而這政治就是維護他自己的根本利益。江澤民這種倒行逆施、愚弄人民手法只能加速他自己以及以他爲代表的中國共產黨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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