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电子报 正體版
 
扯下江氏红色遮羞布:公安部负责人透露制造法轮功“证据”的内幕!
【人民报18日讯】据北京高层公安系统内部人士最近消息,北京公安部负责人在省级公安领导会议上透露了制造法轮功“证据”的内幕。

这位公安部负责人在会上说,1999年初,公安部门已经确定了把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的事实“改编”为法轮功“证据”的方针,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将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一律栽到法轮功头上。例如,将某地一位跳大神的农村神汉与邻里的纠纷,说成是李洪志霸占楼道,成天与邻居发生纠纷。将这个神汉在家中设“功德箱”收钱,说成是李洪志在家中设“功德箱”敛财。

另外,把因迷信巫婆神汉而致死的事件,如2人自焚,马建民剖腹,以及李亭杀害父母,教师上吊等,都移植成修炼法轮功所致。这些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这位公安部负责人在会上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说,有些工作未能及时进行,造成了一些失误。例如,亲身接受李洪志治病痊愈的人,亲身体会到法轮功的效果,非常难以转化,我们不得不采取拘押、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有力的防止了真相迅速扩散。

另外,我们制造了李洪志在泰国出入色情场所,在美国赌城从事赌博活动,在外国银行有巨额存款,在美国购置豪宅的说法,但是由于制造相应的“证据”时间不够,过于仓促,受到质疑,无法应对,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

特别是“情妇自焚”事件,由于作者事先未与我们公安部门联系,根本来不及制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自焚现场”,结果被境外记者采访发现该事和人物纯属子虚乌有,使我们陷于极其被动的局面。

由于对法轮功组织的性质认识不够,我们没有及时制造李洪志的刑事犯罪“证据”,没有迅速组织力量指控他犯有杀人、强奸等罪名,结果被国际刑警组织拒绝追捕、引渡。我们吸取了教训,对其他气功就事先编织刑事犯罪“证据”,尽量取得国际刑警组织的信任与配合。


分享到: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读者留言反馈:



读者留言
 
欢迎您的留言反馈。
 
 
千古奇笑:“法轮功好,还是江泽民好?”进高考题 2001/1/21 (16,773次)
中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官员说法轮功是和平的 2001/1/21 (13,091次)
梁新:苟延残喘的江泽民和政治局唱的不是一个调! 2001/1/19 (18,636次)
拒绝签名:不要为那丧尽天良的残暴独裁者江泽民殉葬! 2001/1/19 (17,382次)
北京上空一道抹不去的彩虹 2001/1/19 (14,593次)
法轮功“能量场” 大放光明 2001/1/18 (17,309次)
春节前集中揭批法轮功,下边窃笑,中央当真 2001/1/18 (14,920次)
人心因善良而伟大 2001/1/17 (13,667次)
港入境处粗暴对待法轮功学员照片上网--香港警察正在步大陆警察的后尘? 2001/1/17 (14,516次)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关于我们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