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和尚皇冠轎車被炸 小和尚「皈依」牢門八年
 
2000年9月30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南方日報報導,29日下午,越秀區法院對震驚羊城的光孝寺爆炸案作出一審判決:3被告人王華強、許創林、楊學華犯爆炸罪,各判處有期徒刑8年。3人共同一次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謝某的經濟損失48000多元。

  去年12月7日中午12時40分,廣州千年古剎光孝寺突然傳來一聲巨響,該寺首座大和尚釋宏滿使用的一輛皇冠3·0小轎車突然爆炸。不到半個月,警方宣佈偵破此案,並對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人均是光孝寺的內部員:王華強,又名釋光強,僧人,負責寺廟財務;許創林,門衛;楊學華,水電工。法院經審理查明,王華強、許創林、楊學華相互糾合,密謀進行爆炸光孝寺釋宏滿使用的皇冠牌小汽車。法院審理認爲,公訴機關當庭列舉的取證合法,內容客觀真實,故作出上述判決。3人表示要上訴。(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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