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俘虜「廉政標兵」
 
2000年9月26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檢察日報報導,一個多次被評爲優秀黨員、直到案發前還被本單位黨組準備推薦爲全省國稅系統廉政建設標兵的湖北襄樊市國稅局原副局長陶正非,因涉嫌與他人共同受賄200餘萬元,單獨受賄數萬美金,成了金錢的俘虜,丟了烏紗並同時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天,襄樊市紀委宣佈開除其黨籍,此前檢察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並逮捕。

陶正非,男,現年43歲,1994年任襄樊市國稅局副局長。陶自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在分管該局國稅大廈數億元基建工程中,與該局基建辦副主任鮑睿大肆收受、索要投標、中標單位賄賂,二人共同受賄和單獨受賄達200餘萬元,其中陶正非、鮑睿共同受賄人民幣157萬元,陶正非分得88萬元,鮑睿分得69萬元;另外,陶正非單獨受賄數萬美元,鮑睿單獨受賄人民幣29萬元。

陶正非、鮑睿二人私慾惡性膨脹,利用掌管國稅大廈基建工程,大肆索賄受賄,從樁基工程到投標中標、空調製冷等各個環節吃拿卡要。如1998年5、6月份,襄樊市國稅大廈在確定土建工程隊入圍投標時,各投標公司都曾向陶、鮑許諾給予「好處」,入圍工程隊確定後,陶要求鮑睿向某公司索要100萬元,該公司經研究,同意了鮑的要求。在開標前幾天,陶正非又對鮑睿說,要在開標前讓承建單位拿50萬元,中標以後再要就不好要了。此後鮑睿在開標前即向該公司索要50萬元現金。該公司中標後,在籤施工合同時,鮑又向該公司索賄50萬元現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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