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對情人挪用公款20多億
 
2000年9月19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多維新聞社18日電,1999年4月23日,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中國國泰證券有限公司昆明營業部總經理餘卉。今年6月,昆明市檢察院對餘提起公訴,指控她與情人劉朝坤及劉的弟弟劉朝忠合謀挪用公款21.9億元人民幣,謀取非法利潤。

據云南日報9月18日報道,發生的驚天大案都與一個叫劉朝坤的人有密切關係。劉和餘同歲,一度經營鋼材。兩人認識的時候,劉是南山企業公司的一名業務員。頻頻接觸,使餘頓生好感,信任和賞識日漸增加,關係也變得非同尋常,以至乾脆在小區裏買下相鄰的兩套房子,打通隔牆,暗渡陳倉。

檢察院經過一年多的艱苦偵查,揭開了這起經濟犯罪案件的神祕面紗:1995年5月到1998年11月間,餘卉與劉朝坤、劉朝忠兄弟共同策劃,以申購新股、抵押貸款、證券回購等方式,挪用國泰證券昆明營業部自有資金及其經營管理的其他資金共21.9億元人民幣,以利潤轉讓和虧損承擔方式使營業部損失1860萬元。檢察官指控的犯罪嫌疑名目繁多、奧妙無窮———

直接挪用公款申購新股。1997年2月至5月,餘卉指使屬下從營業部賬戶匯款6.92億元,轉到劉朝坤用於申購新股所指定的各地賬戶上,供劉使用,劉購進新股後轉手賣出,盈利2891萬元。1997年1月17日,餘再次指令屬下挪用資金3500萬元,分別注入劉氏兄弟使用的182個股東資金賬戶進行網上申購。同年,劉氏兄弟用他人名字開立的946個賬戶以透支方式申購新股33只,挪用營業部資金10億多元,劉氏兄弟盈利1500萬元。

虛假抵押,挪用公款。餘卉親自辦理和指令屬下辦理與劉朝坤簽訂抵押貸款合同,但劉並未提供抵押物,卻獲得了43筆貸款,金額達3.1億元。劉用這些鉅款申購新股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獲利1100萬元。

營業部轉讓利潤,承擔虧損。1996年7月,營業部申購一支股票中籤465.6萬股,每股成本價5.9535元。當年9月5日,餘卉把46.5萬股轉賣給劉,每股單價6.30元,當天該股票開盤價16.48元,收盤價16.88元,劉將這些股票在蘭州拋出,獲利626萬元。劉在炒作一隻股票過程中,曾虧損2745萬元,餘以此次炒作系營業部與南山公司合作爲由,決定營業部承擔虧損1377萬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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