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成水源污染不能饮用
 
2000年9月12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新快报报导,日前,广东省水文局通报全省第二季度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因江河、水库水体受有机污染物带来的全省水质性缺水日趋严重。质差水源(不适合饮用)与质好水源已构成4:6的比例,其中污染极为严重的超VL类水占11.5%,而污染严重、水质恶劣的状况高度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及其经济发达地区。

  省水文局首次对全省十大水系77个城镇、915个排污口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去年全省入河排污总量达59.2亿吨,实测10种污染物入河总量为94.2万吨/年。

  在全省十大水系中,珠江三角洲网河排污量和污染物入河量最大;而在19个城市中,以广州市排污量和污染物入河量最大。广州市年排污量为12.91亿吨,污染物入河量为28.1万吨/年。

  水文专家介绍,全省入河排污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大部分排污口污水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就直接排入河道;其次,排污口设置不合理。很多城镇和单位在设置排污口时,只考虑排污方便,不考虑排入水域的水体功能和水环境容量。

  另外,规划部门在城市规划时,没有将雨水与生活污水的排放管渠分别设置,也加大了污水治理的成本。

  水文专家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立项从近千个污染大户治起,并建立全省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网,切实管住“污染源”,这样才能最终遏制水环境继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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