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国: 中共失去了解决腐败问题的能力
 
2000年8月26日发表
 
【人民报讯】从中共建政初期的张子善、刘青山案,到90年代中共执政将近半个世纪的时候发生成克杰案,贾庆林厦门远华走私案,腐败从规模、性质、犯案的手段,已越来越严重。在世人的评估,中国大陆的腐败名次似乎越来越往前挪,并且已经被评为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之一。中共是一个执政党,掌握、垄断著国家的资源,自身也逐渐地变成了一个利益集团,成为一个既得利益者。因此,他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成为建立新的政治机制的主要障碍。此外,中国有一种「官本位」的文化传统。当官的利用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机会,大量地进行「钱权交易」。这也是今天的腐败日益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大陆的腐败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制度性的腐败,或者说,全社会性的腐败。中共现在正陷入一种越是大张旗鼓反腐败越是腐败得更严重——「越反越腐败」——的恶性循环中。

为什么在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发展取得巨大成果的今天,腐败问题会发展到如此大的规模?其中有属于第三世界国家共同面临的一种发展综合症的因素:原有的规范已经失效,新的规范又来不及形成,或者形成以后还来不及对人们形成一种有效的约束能力。但关键的还是一个社会制度问题。尽管江泽民说要把社会不安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他已经没有能力把腐败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了。

失去制衡,则绝对的权力就变成了绝对的腐败。比如说,在「6.4」事件中,学生、市民当时提出的最主要的要求就是「反官倒」、「反腐败」;如果89年北京政府接受他们的正确意见,加速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一些政策的调整,加大对腐败打击的力度,那么,它不但可以避免流血,而且也可能使得成克杰案件不至于继续膨胀到那么恶性、那么严重的地步。然而厦门远华走私案,中共全面镇压了社会要求反对腐败的声音。如此,中共怎么去号召它的全体党员、全国老百姓来进一步反腐败呢?而中国的司法体制在反腐败的能力方面,又怎么取信于天下呢?!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政治应是一种责任政治。人们也许记得,「6.4」事件以后,这一届政府领导人上台的时候,都把反腐败当作一个很重要的施政目标、纲领,不管是「14大」、「15大」,还是每一年人大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反反复复地重申政府在反腐败方面的决心和它所采取的措施。但是,我们所看到的现实是:腐败越来越严重了。造成目前如此严重的腐败后果,谁来承担责任?现在的执政者上台时的许诺没有兑现,应该怎么办?这些都需要好好地进行检讨。

客观地讲,中共的一些政策措施、法律规章,为打击腐败已经做了很大的调整。用北京政府自己的说法,应该是「法制建设初具规模」。纪委、监察部、反贪污局等专司反腐败职能的部门已经纷纷建立起来,但都效果不彰。有些新设立的这些职能部门本身就参与贪污腐败。司法部门更是执法犯法。无论是纪委、监察部、还是法院,都是执政党一家的。整个根基还是建立在中共一元化的权力控制基础上的。它们相互之间形不成一种有效的制约——不像有分权机制的西方社会,在腐败萌芽一出来的时候,就可以制约它、批评它、暴露它。相反,中共因为权力缺少制衡,腐败问题变成共产党内部高层权力斗争的一个导火线。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海南岛汽车事件」、福建的「晋江假药案」,一直到后来,不管是成克杰李鹏家人参与腐败、还是贾庆林厦门远华走私案的恶性腐败,都成为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筹码。

我认为反腐败的著力点应该是在分权制衡上。分权制衡的关键突破口是多党制和新闻自由。如果不开放党禁、报禁,不实行真正的权力制衡,司法就不可能真正独立,腐败也不可能真正反掉。未来中共就只能在腐败越反越严重的恶性循环中继续腐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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