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的第二职业:可以杀人
 
2000年8月23日发表
 
  昨晚6时10分,昆明市官渡区王旗营农贸市场门口,房建云拔枪射击,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杀人者又是警察!

  两个月前,6月4日,霸州市康仙庄,杜书贵与霸州市供电局职工牛亚军发生摩擦,杜书贵竟然开枪将司机牛亚军当场打死,杜书贵是警察!

  一个月前,7月7日,河南禹州,刘德周喝酒后回家,因租住房的水电费问题与房东张保同一家发生争吵。刘德周酒后丧失理智,掏出随身携带的公务配发手枪,对准与其争吵的张保同一家人连开数枪,当场击中张保同及其女儿、女婿和一名劝解群众,致张保同当即死亡,其女儿、女婿在送医院后死亡。刘德周也是警察!!

  我们不愿相信,但一切又无可回避:三个月内,三个披着警察外衣的凶手,三起恶性杀人事件!

  禹州事件后,禹州公安局长发出了一篇公开信,信中提到:

  “我们应当总结的教训是:

  其一是我们对公安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简单、滞后,加之我们党委领导同志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我们没有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脉搏,没有循循善诱地进行警示和引导。

  其二是我们对公安民警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从严治警”的方针去管理队伍,对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事件姑息迁就,查处时心慈手软。

  其四是由于公安民警行使着国家赋予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双重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是国家形象的一个方面代表者。因此,长期职业特点形成的特权思想和广大人民群众很高的期望值之间反差越来越明显,有些同志没有认识到人民警察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奉献的职业、吃苦受累的职业,相对老百姓而言,是仆人、是卫士、是子弟。他们不能向党和人民伸手索取任何的私利,更不能用自己的权利去欺压人民”

  事实呢?我们急切想知道的事实真相在哪里?

  事实是血案已经发生了!没有人不为此义愤填膺!但我们需要的是在激愤之余想一下:杀人者是“警察”,还是警察外衣下掩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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