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了望》人民的声音
 
刘云龙
 
2000年12月7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国共产党最爱「人民」,从国家、银行、公园,到报纸,数不尽的事物都以「人民」为名,可是十几亿人民,只许有一种声音,全部由「人民」的代言人共产党发言。

香港回归后,也兴起这股「人民」热,最近几百个「人民」团体向政府提交意见书、出席立法会、投书报刊,讲来讲去,都是公安条例不可改的老调。

这些「人民」不但口径一致,最奇妙的,是很多意见书的内容竟完全一样,只字无改,无论是某商会抑或某儿童合唱团,写的信都一模一样,让你不能不赞叹「人民」团结的伟大。

在这批「人民」展现力量后,文汇报五日发表社论,声称:「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经过一个时期围绕公安条例的大辩论之后,越来越多人认同香港是一个地小人多的国际大都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正常运作,游行示威和集会事先通知警方制度是必要的……」

该报认为,正因为很多人认同公安条例,所以反对该条例的组织改变了策略,「虚虚实实,转移视线……他们改为提出把公安条例中的刑事惩处条文删除,以罚款代替……」

自行炮制「人民」声音,再用「人民」的声音来支持自己的理据,这种手法在共产党身上看得多,在香港还算新鲜事物,幸好,特首办没有成功干预民意调查,真正的民意仍有机会揭穿「人民」的虚假。

据中文大学上周所做的调查,在成功访问的八百九十名市民中,高达五成五市民反对游行集会须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认为只需向警方知会一声便可,只有不足三成九市民认同目前公安条例的规定,与文汇报所引的「人民」意见似乎有很大出入。

此外,超过七成半受访者反对以监禁来惩罚未有事先知会警方的集会人士,赞成者只有一成八。很明显,减轻公安条例罚则是真正的民意,并非社运团体在「转移视线」;敬请那些「人民」代言人高抬贵手,不要将香港大陆化,打着「人民」的名义剥夺人民的权益。(世界日报)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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