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歹徒綁架人質施酷刑
 
2000年12月28日發表
 
【人民報訊】成都訊,昨日下午3時,由川湘警方媒體聯手追擊的跨省綁架案受害者羅航宇平安回到他久別80天的新津縣安西鎮家中。
  
  10月6日,廣州東莞煙花爆竹老闆陳西明以要發貨到成都爲由,僅一面之緣的黃永勝(真實姓名爲王永樹)「通知」羅航宇前往廣州看貨。當日下午5時,羅航宇跟妻子張霞在東莞某度假村話別後,直到次日上午9時,羅航宇才發現自己被帶到江西省萍鄉市安源煤礦某宿舍內。黃永勝請來兩個「僱傭工」看守羅航宇。
  
  從10月8日始,羅航宇穿一條內褲,被兩個打手用鐵棍輪流毒打。「打手」累了,就用火燒其皮膚。「打手」甚至還將燒紅的鋼條放在羅手臂上烙印成各種花紋,以之取樂。羅航宇曾以爲:這條命肯定要丟在綁匪手裏了。但11月中旬一個晚上,羅航宇說他做個夢,夢見妻子張霞在自己的身邊。於是,羅航宇尋找逃脫的機會與親人團聚。
  
  11月下旬開始,羅航宇每天將套在身上的鐵鏈和手銬避着綁匪在石頭上磨。12月23日凌晨2時,羅航宇的手銬歷經一個月終於被磨斷。他趁「打手」睡夢正酣之際,爬到對面的大山頂上。23日白天,羅航宇怕綁匪發現,就待天黑了,又向遠方的大山爬去。27日凌晨,羅航宇連續翻了3天3夜的山後,突然看見一條公路。於是羅航宇從垃圾裏撿來爛布,將自己扮裝成一個乞丐,,順着公路爬了兩個多小時,才發現到了他曾來做過生意的瀏陽澄潭江鎮。一位到學校上早自習的初中生看見「乞丐」羅航宇半信半疑後向澄潭江鎮派出所報警。經瀏陽市南區公安分局調查,該「羅航宇」正是警方立案追擊綁架案受害者羅航宇。隨即,湖南警方將羅航宇護送回家。

摘自(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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