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遠華案四正廳級官員受黨紀和行政處分
 
2000年12月25日發表
 
【人民報訊】(香港訊)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對四名涉及遠華走私案的正廳級官員作出黨紀和行政處分。

  《星島日報》自廈門報道,共青團省委書記詹少敏、廈門市副市長蘇水利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被開除黨籍、行政降七級,廈門市國家安全局局長陳耀慶留黨察看,行政降三級處分。

  報道說,共青團中央十四屆全會已作出決定,撤銷詹少敏的共青團十四屆中央委員職務。以上官員均免於刑事處分,但不排除在賴昌星引渡回國後會出現新的證據,將會對以上官員重新處理。

  據悉,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與賴昌星私交不錯,是賴昌星的酒肉朋友之一,也曾在各方面支持過賴昌星遠華公司在廈門的活動。

  但據目前調查,他本人沒有收受過賴昌星金錢,賴昌星所送的別墅,因爲是賴昌星的產權而爲檢察院斷定爲「借用」,爲張宗緒減輕了不少罪責。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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