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行贿犯罪趋势在增加
 
2000年12月15日发表
 
【人民报讯】北京12月15日电,提到行贿,大多数人往往总是想到一般企业经营者、个体业主等形象,但记者今天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的情况表明,行贿犯罪这种丑恶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国家工作人员,甚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身影。据统计,在今年1-11月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行贿犯罪案件中,来自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的犯罪嫌疑人竟占了1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字,今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行贿案件共1199件,其犯罪嫌疑人中,非国家工作人员825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303人,其他国家工作人员68人,机关工作人员62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4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据此指出,当前行贿犯罪分子的身份发生了明显变化,从一般的企业经营者、个体业主等,发展到国家工作人员,甚至出现党政机关的厅、处级领导干部。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甘维仁,不惜重金,跑官买官,向成克杰行贿27万元;福建省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通过行贿当上县委书记后,其下属纷纷效仿,为谋求官职向丁行贿,严重影响了党政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他还介绍说,目前行贿犯罪逐渐向社会多领域多行业渗透,过去行贿犯罪浸蚀的范围主要以生产经营、商品流通、建筑工程、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热点为重点。近年来,行贿犯罪开始向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等多种行业和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发展。而行贿的动机、目的也呈多样化特点,从追求经济利益扩大到跑官买官追逐权力、逃避法律追究、以及拉选票进行贿选等。行贿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从送金钱、电器、首饰到送股票、汽车、房子、包办出国旅游等,不择手段,肆无忌惮。行贿人作案心态从过去的被迫给予转化为心甘情愿、主动出击,有的甚至选准目标,精心设计,长期经营,最终拖人下水。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一人击倒多人的现象。如河北邢台市私营企业主张天会,在代征土地过程中,非法牟取暴利,先后向1名副市长,7名土地管理局正、副局长,5名土地管理局科长,6名乡、村书记,共19名各级干部行贿360万元。

  行贿犯罪活动的猖獗还表现在行贿金额越来越大。据统计,行贿5万元以上的大案,1998年313件,1999年442件,今年1-11月609件。个案的平均值由1998年的8万余元上升到今年的16万元,个案的最大值从十几万元、几十万元上升到百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如福建省检察机关今年查办的行贿案件中,平均案值高达67万元,其中个案的案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就有9件,个案的最大案值达580万元。行贿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更是触目惊心,广东湛江特大走私案、行贿案,造成国家关税损失60亿元;厦门赖昌星走私集团及其它走私犯罪分子走私、行贿案,偷逃税款造成国家损失高达300亿元。

  赵登举坦率表示,这种现象令人震惊也令人忧虑。检察机关打击行贿犯罪的任务相当艰巨,目前检察机关查办的贿赂案件中,行贿案占12.5%。

(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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