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轟動一時的遠華案有了一個象徵性的判決。但只要稍稍對中共現在的官場有一點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遠華案遠被判決的那幾個人,是不可能攪起那麼大的浪的。真正的巨頭之一的賈慶林仍然在做他的北京市市委書記。然中共時下官場的派系鬥爭複雜,江澤民也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

衆所周知,賈慶林爲江澤民的親信,如何處理賈慶林的問題是個十分棘手開,令江澤民陷於兩難之中,他以「反腐」爲藉口,拿下了陳希同,把賈慶林換上來。到頭來,江親自安排的這個賈慶林,卻和他陳希同是一路貨色。然而,不管怎樣,家醜是不可外揚的,此時如果把事件的真相告知世人,自己的家奴則必不能保住,那「核心」以後將用什麼來支撐?所以不管怎麼說,賈慶林「保」得住也得保,「保」不住也得保;保住家奴,保住自己的面子是最重要的,這也是下策中的上策。

據報導,江澤民曾公開提出對賈慶林「同志」的問題要「一批,二幫,三保」,還強調:要看賈慶林的一貫表現,在政治上和中央是否保持一致,要防止把事件擴大化,造成惡劣的連鎖反應。江澤民還指令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紀委「四-二零」專案組下達了四條指令:(一)凡涉及、牽連到中央部委主要領導、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的,要另作調查,不得公開;(二)要嚴格區別爲首作案集團的主角、骨幹和貪利、失足幹部的不同性質;(三)要嚴格區別有犯罪勾結、對罪犯包庇的幹部和因警惕性差、工作失責的幹部的不同性質;(四)凡定案、定性公佈遠華案詳情,要經中紀委審覈,並經政治局決定。

八月三十日,根據江澤民的上述指令,中宣部、新聞辦發出通知:「對福建省廈門遠華案案情、審理的報道,必須由中央新聞辦審稿,作統一報道,不搞「小道」消息,非正常渠道消息,不準搞借題發揮,不準以不正常手段取得消息外傳,不準載海外,外國傳媒的有關報道,不準未經批准在網站發佈有關遠華案的新聞。」

江澤民這樣做也是別無選擇的,「一個好漢三個幫」,不保住得力干將,以後誰還對你忠心,怎麼做都是爲了保住「核心」地位。只有保住忠心的家奴,自己的醜行才不至於被揭露,自己的罪行才有可能不受正義的審判。然若鬧不好則可能會殃及子嗣,兒子江錦恆現在不僅是中科院副院長,也是某大公司的頭頭。總之,這與江澤民的「毫不利人,專門利已」的原則是不矛盾的。只有保住忠心的家奴。江澤民才可能「功成隱退」做個名符其實的太上皇,坐收漁利。

再說了,中國曆代都是順民多,反民少。政府的原則也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要在老江這一代出現一個什麼全國輿論譁然,那江澤民的面子丟得不是更大嗎?中共的第一代「核心」毛澤東有過建黨建國,第二代「核心」鄧小平有創建改革開放,而若第三代「核心」有過什麼「業績」呢?若是連祖宗留下來的基業都守不穩,幾個順民的嘴都堵不住,那不是顯得江澤民只不過是一個窩囊廢嗎?江澤民歷來是最愛面子的,極力想樹起一個「核心」的「偉大」形象,不但想給當「婊子」的家奴立牌坊,也想給當「婊子」的自己死後立塊貞德坊,若在他眼睛能夠看得見的今天都捅出大這個婁子,那麼自己樹立的「核心」形象就將蕩然無存,更不用說以後了,所以這個賈慶林還是要保的。人民的嘴還是要堵的。

江澤民的這一系列保賈行動,證明了江的「反腐敗」只不過是一個面具,賊喊捉賊,江的做法無異於承認「反腐敗」只不過是政治戲。至此,江澤民的「反腐敗」正如大部分的老百姓所說的那樣,「反腐敗」是越「反」越腐敗,江所說的「上樑不正下樑歪,中梁不正倒下來」也有了新的詮釋。

然而,「博才多藝」的老江忘了一句古訓「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實際上大部分人只要閉着眼睛去聞一聞當今中國政壇所散發出來的腐敗氣味,就可以知道遠華案的真相是什麼樣的了。江澤民的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不過是騙人騙已的做法,以求得心理的短暫安慰而已,一個想用紙去包火的辦法都用得出的獨裁者,離火燒自己的日子那也就不會遠了。

田秋水/大紀元駐北京實習記者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