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案黑幕縱深報道(三)
 
2000年11月6日發表
 
【人民報訊】中國海關連續遭受重大打擊

無論從哪個角度講,被大海所包圍的廈門都是一個適合修身養性而不是犯罪的好去處,廈門人對自己的評價就是懂得享受胸無大志的生活,在這座城市發生如此大規模的走私與腐敗難免令人詫異。其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或許還需要探討,但就在人們的目光注視着這裏的審判進程的時候,廈門的一北一南也同時爆出新的醜聞。福州海關下屬的福清海關女關長鄭平及其下屬多人被捕,這個處級小關同樣以轉關不報等方式爲走私者大開國門,涉嫌受賄數百萬元和護似走私的鄭平居然還養了「二公」。在南邊的廣東汕頭,9月12日中秋月圓之夜,中央調查組突襲當地的出口逃稅大案。廣東汕頭一帶利用假出口欺詐國家出口退稅的活動久已有之,據中央電視臺透露,今年以來由於走私查處嚴厲,出口騙稅的規模又見抬頭,今年上半年僅被查獲的案件和案值就比去年同期暴漲三倍,而且有跡象表明騙退稅活動同樣正逐步向規模化、集團化、分工化的「一條龍」作業模式發展:有負責出貨的,有專門勾結海關官員出具出口離岸證明的,有提供空白髮票、空白裝箱單、空白外銷合同並負責覈銷外匯和退稅的,有負責從國外打匯的,也有人負責虛開增值稅發票和繳稅證明書。6月,國家海關總署在杭州召開全國反走私和海關工作會議,對華東地區13個直屬海關關長進行了大調整,這是中國海關繼4月對廣東省內直屬海關領導進行大規模調整後的又一大範圍改組。在這次建國以來規模最大的海關整頓中,上海、杭州、寧波、合肥、蘇州等直屬海關關長被海關總署派出的官員所取代,一些「重災區」的海關也派駐了督察特派員。

毋庸諱言,自1998年湛江特大走私受賄案被查處以來,中國的海關連續遭受重大打擊。打開任何一家官方新聞網站,都能在最近半年找到長長排列的新聞標題:3月30日,原舟山海關關長陳立鈞護私放私,造成國家關稅損失2000餘萬元,並在短短一年時間受賄80餘萬元,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7月18日,原杭州海關關長耿永祥受賄320多萬被一審判處死緩;8月16日,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與家人大肆受賄917萬多元被查處;8月31日,原三亞海關關長黃貴興與情婦因受賄受審;9月4日,武漢海關貨管處原副處長王績成受賄被判刑……可以肯定的是,此後的一段時間裏,還會有一些地方海關的重要官員原形畢露。

如果說湛江走私案是一根火柴,照亮了層層包裹的黑幕,廈門遠華走私案就像一根導火索。或狼狽爲奸或監守自盜的腐敗官員們,大多數與廈門和湛江走私案並沒有直接關係,其中的一部分是由遠華案牽出原公安部主管打擊走私的副部長李紀周,由李紀周牽出國家海關總署一位同樣主管反走私的副署長,再由這位高官順藤摸瓜牽出來的,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從廈門到北京,再從北京到浙江、福建、廣東、江蘇……

高危行業裏的異類

廈門走私案給人最大的震動不是數額,而是這麼多官員、這麼多外貿企業被捲入其中,在整個廈門、在整個海關係統,像揭傷疤一樣一掀就是一大片、一長串。事實上,作爲公務員,海關官員們都經歷了嚴格的挑選。司機出生的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對外經貿大學海關係81屆工農兵大學生,30多歲就被提拔爲副局級的副關長,年富力強,精明強幹,在衆人眼裏仕途光明——再升半級就是副署長了。楊被「雙規」後,有主管領導幾乎不能相信,這樣一個人怎麼會這麼快爛掉了,而且爛得如此厲害。

還有那些在海關幹了一輩子、平素忠厚老實的老關員和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採訪中,來自律師和家屬的解釋經常是:「別人的腐敗和腐敗的環境直接導致了他的腐敗。」這是真的。常常被引用的例子是,有些涉案的海關官員收到過兩個信封,一個信封裝滿人民幣,另一個信封裝的是子彈。兩年前,就有一位緝私科長的屍體在廈門市中心的香江花園被發現,而且至今沒有破案。他的處長後來有一次查獲了兩艘遠華走私油輪,還沒處理,遠華的人就帶着一個關長來了,氣勢洶洶地命令他放行,一個打手扔給他一個裝有三十萬元的袋子,然後揚長而去。這位處長在「兩規」時說,看着這些五大三粗的打手,心裏一陣發麻,不敢不放行,也不敢向組織上彙報。

還有軟刀子。據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介紹,遠華「有十來種手段」,除了送金錢和出國考察外,還送有關人員的子女到國外讀書,並向有關人員「送美人、送住房、送汽車」,或者送內地赴香港不限定回程日期的單程證。北京天達律師所知名律師顧永忠告訴本刊記者,他的一位當事人原來是廈門海關的副關長,對賴昌星一直「繃了一根弦」,賴昌星幾次送禮都被拒絕,直到賴昌星獲知這位副關長喜歡讀書,送去了一套書,副關長「爲難之下」終於不得不接,心想一套書也值不了多少錢,孰料這套書居然價值7萬元。

「在廈門,很多人對我說,海關官員已經成了高危職業。」這讓見多識廣的顧永忠始料不及。「這個職業每時每刻都在經受着考驗,短期內幾件事可以經受得住,長時間能把握好一個適當的度就非常困難。很多時候,大家都收禮而你不收,你突然發現自己被警惕,被熟悉的同事在脊樑後面指指點點,給你臉色看小鞋穿。」顧永忠說,「在現實中,大家都這麼做而你不這麼做很難生存,大多數人都恐懼這樣的孤立。當你自覺成了異類的時候,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跟着淌混水也就不遠了。」

5年前,顧永忠是山東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的辯護律師。與現在的成克傑、遠華案比起來,當年轟動一時的胡建學案就像小兒科。「5年前胡建學受賄61萬多就差點判了死刑,而且這60來萬包括了100起受賄,有一筆只是收了一個400多塊錢的茶几。現在的數額大得驚人。」顧永忠話鋒一轉,「更大的區別在於,腐敗不再僅僅是發生在幾個人身上,也不僅在一個班子,而是一個系統的腐敗。腐敗已經滲透到各個行業各個部門裏面,甚至在一些重要行業和部門,腐敗成了齒輪飛轉的潤滑劑,這是最要命的。」

「廈門走私案是一種正常產物」

9月29日,外經貿部與海關總署宣佈,從10月1日起,將在全國海關實行進出口許可證聯網覈查,經過13個海關爲期1年試運行,目前外經貿部已實現了全國62個許可證簽證機構的計算機聯網管理和許可證電子數據的網上覈查,並與海關總署及各口岸海關的計算機聯網,可對配額許可證的發放、使用情況進行實時覈查,實時監控,以防範打擊不法分子僞造許可證走私、套匯。

在此之前,7月4日《海關法》修正案在全國人大進入三審,着重增加了加強稅收監管制度的條文。9月20日,國務委員吳儀宣佈,海關通關作業改革即將全面推廣。4月份開始的中國海關「糾風整紀專項治理」活動也於9月27日出臺了第一項制度《關於嚴禁海關單位及工作人員接受和贈送「紅包」的暫行規定》,這次整治已經是1998年7月決定全面打擊走私以來進行的第5次大規模教育整頓工作了。《規定》要求海關各單位和工作人員採取拒收、事後退回和上交組織等方式拒絕「紅包」。並規定,一個月內不把所接受「紅包」上交的,一經查實,責成其如數上交,將視數額及情節給予黨、政紀處分。《規定》明確,一旦發現收受「紅包」,按照「紅包」的累計數計算違紀金額予以嚴肅查處,同時實行嚴格的領導責任追究制度。

「這一系列措施的出臺不可謂不及時,相信對遏止海關腐敗會起到作用。」對外經貿大學海關係副教授何曉兵說,比如新的通關作業程序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審單員處理的文件能夠雁過留痕,對有違規前科的貿易公司和重點貨物,由計算機自動加大抽檢比例,驗貨的監管官員也隨機指定,另外幹部交流也將日益頻繁。「但是,我以爲這些措施只是增加了違法成本,對於像賴昌星這樣講究高投入高產出的走私集團來說依然無濟於事,按他們的話說,不過是多喂幾隻狼。」何曉兵坦言。何曉兵參加了《海關法》的修訂工作,他告訴記者,在人大審議修正案的時候,幾乎90%的意見集中在海關腐敗這個問題上,以至於後來專門增加了一章執法監督的內容。「但同樣我不認爲這樣原則性的簡單條文能有多大作用。」畢業後在天津海關幹過7年的何曉兵說,海關總署早就有八條廉政規定,去年又下達了100條之多的內部紀律。「對哪些崗位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100條內部紀律已經規定得非常詳盡、非常專業,也嚴格得多了。」何曉兵說,「但海關出事不是因爲沒有規定,而是明擺着有規定卻不遵守,因爲沒有人監督它的執行。」

在上課的時候,何曉兵經常問他的學生,爲什麼儘管這麼多人罵海關,卻很多有人告海關?「因爲海關有它特殊的地方。一個法官是否腐敗,會受到雙方當事人的監督,而海關處理的利益關係是國家和某個個體之間的,同時海關又代表國家行使權力,他與個體一方合謀侵害國家的利益就得不到監督。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廈門走私案是一個正常的產物。」

從個人腐敗到組織腐敗再到制度腐敗

「那些無法無天、任意妄爲的腐敗分子固然可恨,但他們這種權力究竟是誰給他們的?我想並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我們指定了幹部和企業家,然後把國有資產以及掌握權全都交給他們的時候,同時也告訴他們可以不受任何制約和監督。於是他們擁有了如此重大的權力,卻沒有任何人、任何權力、任何機構能夠監督和制約了他們。甚至連我們自己都沒有了這個權力。是我們給了他們這個權力,是我們讓出了這個權力,最終又讓我們喪失了這個權力。」這是作家張平在小說《抉擇》裏借主人公李高成之口說出的話。

何曉兵與張平說的對。我們過去總認爲腐敗癌症純粹是那些一小撮個人的問題,把他們的腐敗史作爲道德寓言賦予教育意義。但現實和理想之間,明明白白地有着很大的落差。當腐敗也隱然成爲社會生活中的常態的時候,當胡長清、成克傑一個個倒下的時候,我們還能再一相情願地把腐敗的根子插在具體的人身上嗎?不管這些人坐在主席臺還是坐在聽衆席。

「絕對的權力意味着絕對的腐敗」,現在這已經是人所共知的真理,但這句話換個老百姓的說法就有些刺耳了:「有些位置換誰去也得出事,就看你運氣了。」但在廈門,它至少代表了部分真理:相對於制度而言,覺悟往往是靠不住的。就如賈寶玉說的,「你襲人姐姐是靠不住的」,後來襲人嫁給了蔣玉涵,屢次想自殺殉節卻下不了決心。至少,襲人姐姐的「不得已」三字不是每個人都能過的關。

廣東省全國人大代表李瑞源在談到湛江走私時說,「有些部門的腐敗值得注意,組織腐敗不反對,就會演化爲制度腐敗。」現在,腐敗的步伐已經超過了我們制度建設的步伐,政府正在下定決心整治腐敗,貪官殺的越多,證明政府的決心越大,但又何嘗不意味着體制上的弊端和漏洞越大?從胡長清到成克傑再到廈門遠華,這些腐敗有一個共同之處——都不是因爲國家法律監督、黨內紀律監督而暴露,卻是因爲某個偶然的意外疏忽而被發現的。等發現出來的時候,腐敗的官員已經到了罪大惡極、犯罪金額驚人的地步,這個時候,想治病救人都難。在偶然性的案發和彌散性的腐敗反差之間,我們如何防止一個賴昌星、一個楊前線倒下了,再出現另一個賴昌星、楊前線——甚至像我們過去所看到的那樣越來越多?

在採訪中,律師王光明講的一個細節一直縈繞在記者心頭。去年9月,王光明與一位局長曾經到當時主管政法的廈門市委副書記張宗緒辦公室談事情,張宗緒接了一個電話之後當着兩個人的面突然失態,喃喃自語道:「反走私反走私,我都成嫌疑犯了,我怎麼不知道誰在走私,怎麼從來沒有人給我講?」出來之後,王光明說:「廈門懂事小孩都知道阿賴(賴昌星)做的是什麼生意,他一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組長怎麼就不知道?」

是呀,懂事小孩都知道的犯罪,爲什麼讓它犯了那麼久?(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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