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叫阿紅的外省女子5年前結婚,育有一女一兒。家裏窮得一年到頭都沒餘錢買件新衣,她便硬拉上丈夫於1998年春節後來到南海。兩個多月沒找到工作,她就當了「三陪」小姐。
1998年6月的一天晚上,她碰上生意人劉某。那一天是他的生日,他說老婆老跟他吵架,阿紅陪他喝了很多酒後,兩人到賓館開了房。第二天早上,劉某給了阿紅小費,並給她配上BB機,要她做「二奶」。阿紅從此過起了豐衣足食的「二奶」生活。劉某說要離婚跟她結婚,直到1999年4月26日晚上。
深夜11點多,阿紅和劉某爲一些事吵起來。劉某把她推倒在地開始打她。凌晨,有兩個四川仔闖進屋打她,後來她感到有一隻大手將她推出窗外。等她醒來時,她已成殘廢:骨盆以下嚴重變形,右腿肌肉萎縮,大小便失禁。她多次找劉某要求賠償,但他避而不見。四川的家不能回,丈夫連她的電話都不接。如今,她身無分文,重病纏身,今後的日子如何過?
經婦聯做工作,劉某才給阿紅賠了3000元。對自己的所爲,阿紅悔之已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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