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省會成都市郊的龍泉驛區。被剝光衣服的少婦姓廖,前天早上她帶剛滿週歲的兒子去買褲,老闆是六十歲的張姓老婦,她拿出三條價值三元五角的嬰兒褲讓廖婦挑選,但未被選中。
就在廖婦坐在門口爲兒子試穿口水肩時,老闆娘走來質問廖婦,說她偷了兩條嬰兒褲,兩人爲此爭執起來。
當廖婦想離開時,老闆娘衝過來拉住她,當街剝開她的衣服檢查,手抱孩子的廖婦無法反抗,被強行掀開上衣,當街裸露上身,周圍店鋪的人都圍過來看熱鬧。羞辱難忍的廖婦當場嚎啕大哭起來。
就在此時,小孩的衣服也被剝開檢查,擾攘半小時後,老闆娘都沒有從廖婦及其孩子身上找到丟失的褲子。
廖婦丈夫聞訊趕來,還遭到老闆娘的女兒、兒子毆打。警方到來後,將一干人等帶往派出所。
不過,警方表示,這些事太多了,不好解決,警方還說,成都市超級市場這類搜身的事很普遍,不值大驚小怪。
令人深思的是:爲什麼執法警察把犯法看成平常之事而置之不管?爲什麼人們對侮辱他人之事不伸援手而看熱鬧?人心爲什麼竟會麻木到如此程度?人類將會墮落到哪裏去?(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