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憑之禍猛於虎
 
2000年11月13日發表
 
【人民報訊】法制日報11月13日報導:

○有關部門統計,我國使用假文憑者有六十萬之衆
○鉅貪胡長清是目前查出使用假文憑級別最高的官員
○「三盲院長」姚曉紅的主要文憑證明均爲虛假

混跡於國家機關中特別是國家司法機關中的這些濫竽充數者,又怎能不貪贓枉法胡作非爲呢?假文憑不除,吏治之清又從何談起?

假文憑之禍猛於虎

近日,多家新聞媒體報道了這樣一條消息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持大專以上學歷者比國家實際培養的多出60萬人,這意味着有60餘萬人的文憑是假的。事實上持假文憑者可能遠遠超過這一數字。

造假市場爲何紅火異常

北京中關村被稱爲中國的「硅谷」,但是這裏卻也是製造銷售假冒文憑的集散地,買賣假文憑的交易異常火爆。當你走過這裏,馬上就會有人上前問你要不要文憑。而所制的假文憑几乎到了以假亂真的地步。在上海、廣州、武漢也都有公開買賣假文憑的集中地帶。所買賣的假文憑、假證件應有盡有,學士、碩士文憑自然不在話下,就是博士文憑也能不費吹灰之力搞到。可以這麼說,只要你需要,無論任何證件在這裏都可以買得到。買假文憑者形形色色,有的是爲了應聘之用;有的是爲了評職稱之用,有的乾脆是爲了升官。來這裏購買假文憑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大有人在。

那麼,是什麼原因使買賣假文憑、假學歷之風愈演愈烈,有這麼多人熱衷於購買、使用假文憑、假學歷呢?

學歷、文憑證明着一個人的受教育狀況。知識經濟時代整個社會越來越認識到高素質人才的重要性。一些不法之徒根本不具備某種素質,但是爲了獲取各種各樣的利益,於是想到了買假文憑這樣一條「捷徑」。一些單位在錄用人員時只認證不認人,人事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給了這些人以可乘之機。特別是一些國家機關的人事部門管理混亂,對於所屬人員的受教育狀況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有的單位甚至明知有些人的文憑是假的買來的,仍然予以認定,爲使用假文憑者大開綠燈。既然如此,假文憑市場焉有不火之理?

單從製假售假角度上講,製造銷售假冒文憑與其它造假行爲無異,但是,如果我們透過買賣假文憑現象進行剖析就會發現,假文憑的泛濫對社會危害乃是所有制假中最爲嚴重的。

假文憑氾濫之危害

無論是國家公務員還是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必須依法定程序和方式任用,接受國家的委託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事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該是受過良好教育,具有較高品行的人。國家工作人員的任用、升職必須嚴格依法經過考試、考覈等程序擇優錄用,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國家權力的正確行使。近日,上海警方查獲60名買假文憑者對警方說的第一句話幾乎全都是:「千萬不要告訴我單位」。這些購買使用假文憑的人明知故犯,充分說明了他們根本不具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起碼的素質,這樣的人行使公共權力後果可想而知。這些人佔據着國家工作人員的職位,而一大批經過國家正規培養,品學兼優的人卻無法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國家機關,不但是人才的巨大浪費,也是極不公平的社會現象。

再看看大大小小的腐敗分子,使用假學歷、假文憑的也不乏其人。胡長清在擔任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室主任時就託人在北京海淀鎮買了一個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的學位證書。湖北省有一個使用假文憑的「高手」名叫陳麗,只上過高中,被原單位開除的一年後,竟然有了大學本科學歷,並且成爲湖北荊門市一個開發區的副局長,最後,因爲買兇殺人而敗露。購買使用假文憑的行爲決定了一旦這些人被任用提升,必然會變本加厲地濫用權力,貪贓枉法、瘋狂攫取社會財富。

至於一些被稱作「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教師也採取使用假學歷、假文憑的伎倆,毫無疑問,只能誤人子弟,貽害無窮。

法律如何懲治假文憑

由於幹部隊伍中假文憑、假學歷氾濫成災,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對國家幹部的學歷和學位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作爲全國5個試點城市之一的重慶,今年已率先開展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試點,重慶市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和建立學籍管理信息系統工作將分階段完成———今年上半年建立起2000屆畢業生的學籍管理系統,並實現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爲了及時了解幹部接受學歷教育情況,一些地方實行就讀前備案制度。即報讀大專以上的學歷、學士以上的幹部,要按頒佈管理權限將報考院校有關資料、錄取通知書、入學登記表(複印件)等資料報備案。幹部報讀的學歷、學位應是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或國家承認的成人教育、黨校教育學歷,否則不予備案。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經過學習而獲得的學位、學歷,在辦理幹部任免、幹部更改學歷、學位材料歸檔時,要對照有關政策,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審查干部報考學校入學通知書、畢業登記表、畢業證書、學位授予證書、畢業或學位論文等材料是否齊全;對要求更改學歷、學位的,除要有上述材料外,還要有幹部所在單位的記錄,說明幹部讀書的時間,院校、專業、學制學歷、學位及需要審定的其他事項。對發現的提供假學歷、假學位以及有意欺騙組織、弄虛作假的行爲,要一查到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毫無疑問,這些制度對於防止假文憑氾濫將起到積極作用。

雖然買賣僞造的假文憑案件近年來日益猖獗,執法部門爲此加大了打擊力度,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我國刑法對於製造使用假文憑的行爲尚沒有明確的規定,刑法中明確規定:「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有關的司法解釋中對「變造」對象的闡釋必須是真實的公文,對「買賣」的對象的釋義也是真實的公文、證件、印章,而不包括變造、買賣僞造假學歷、假文憑行爲。根據刑法罪刑法定原則,於是出現了司法機關對於製造使用假學歷假文憑的行爲因爲法無明文規定,而不能對買賣假文憑假學歷者繩之以法的尷尬局面。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缺憾。某地公安機關將買賣假文憑者當場抓獲,但該案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時,檢察機關卻找不到現行法律中適合對買賣假文憑行爲提起公訴的罪名。

法學界人士認爲,由於法律的漏洞,使買賣假文憑假學歷的不法分子逍遙法外的現象應喚起社會的高度重視,必須儘快完善立法,對這些極具社會危害性的買賣使用假文憑、假學歷行爲進行懲處。

背景材料

河南鶴壁市招錄民辦教師時,200名民辦教師提供了大學文憑。經人舉報有假文憑後,有關部門重申:凡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26個心虛者先打了退堂鼓,但仍有174人堅持自己的學歷是真的。經覈定,這174人中又發現149張大學文憑是假的。在200個文憑中,竟有175個假的,弄虛作假到如此程度,實在令人震驚。在武漢舉行的全國人才市場交流會上,有六分之一的應聘者所持的文憑是假文憑。

在上海,除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外,還有蓋着國家人事部印章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花錢都可買到手,且製作精良,還有防僞水印。最近江蘇南通公安部門搗毀了一個受僱於造假公司上海「總公司」的製假工場。

經有關部門的清理整頓曾經一度銷聲匿跡的制販假文憑的現象近日又沉渣泛起。許多城市街頭「辦證、辦文憑」的黑傳呼號再次蠢蠢欲動粉墨登場,這些黑色傳呼號已經不像原來那樣躲躲閃閃了,而是堂而皇之地被噴到牆上,人們可以在大街小巷,工地的圍牆上,居民樓的樓道里,公廁的牆上,路旁的廣告板上隨處可見。很多假文憑都運用了高科技手段,甚至檔案、體檢表一系列材料一應俱全,一般很難識別。

使用假文憑騙取各種各樣好處之風竟然刮進了軍隊,據報道,少數官兵爲了升官不惜花錢買假文憑,解放軍某部某裝甲師最近從官兵檔案中查出27份假文憑。(劉海琦)(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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