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6500萬 廣鐵大蛀蟲判無期
 
2000年11月11日發表
 
【人民報訊】南方日報11日報道,昨日,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特大挪用公款案,被告人錢進因挪用公款6500萬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錢進,原系廣深鐵路實業發展總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計財部部長,於1992年9月(時任廣深鐵路總公司財務科長)同葉某某、李某某、趙某、鍾某某5人作爲外資方股東,與深圳北京輕工工貿公司協議合作成立威海京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錢進成爲該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會成員之一,後又被聘爲該公司財務總監,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資金運作及經營等工作,於同年11月至1993年10月,先後三次挪用公款3200萬元轉入深圳北京輕工工貿公司投資威海京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997年3月,廣深鐵路總公司分爲股份公司和實業發展總公司後,錢進調任廣深鐵路實業發展總公司副總會計師兼計財部部長,經李某(另案處理)介紹,認識了私營企業永順威集團公司法人代表魏來濱(另案處理)。三人商定,由錢進提供資金給魏來濱用於炒股或經營其他實業項目,由魏來濱提供資金的銀行存款單,按20%的利息支付「利差」 ,並口頭協議如獲利三人分成。錢進於同年5月至1998年3月,先後兩次挪用公款3300萬元轉給魏來濱。

  錢進先後挪用公款5次,累計金額人民幣6500萬元,除1993年12月深圳北京輕工工貿公司歸還人民幣1000萬元和部分利息外,尚有5000餘萬元至今無法追回。(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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