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爲舉筆維艱的大陸記者扼腕長嘆
 
梁新
 
2000年10月8日發表
 
【人民報訊】 今天我看到光華日報記者10月8日的一篇報導,題爲「貪污背後的歡場小魚兒」,現將全文抄錄如下:

在21世紀的今天,女性已經擁有絕對的自主權,把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然而可悲的是還有許多的鶯鶯燕燕擺脫不了命運的主宰,被人所支配,紅塵淚悲劇一出一出的上演。

她們坎坷曲折的故事,開場白多是嫁錯郎、遇姑爺仔或誤交男友,遇人不淑的被推落火炕,古代的賣身葬父故事已不在今時上演、爲養活父母弟妹而無奈過着迎送生涯歡場孝女已少見。

警方的掃黃先鋒隊,直搗豔窟行動中,有所斬獲的將一批面對鏡頭披頭散髮,躲躲藏藏的歡場女子帶走,從她們的舉止與神情中,不難發現她們因爲自己進行不道德交易被逮捕是多麼的無地自容,唯恐真面目一旦見報家人的顏面盡失,她們蒙受的精神壓力與創傷相信是局外人難以理解的。

其實,她們只是淫媒的搖錢樹,掃黃隊要逮捕的該是幕後主使的淫頭子,而不是把幾個可憐的妓女逮捕,然後控上庭罰款了事,這完全援救不了身陷淫窟的妓女,也根除不盡這些不道德的交易。

警方一直以來掃不盡,無法將不道德的淫業連根拔起,淫頭子還是放膽的豔旗高幟進行不法的勾當,肯定的這又關係到貪污問題,相信許多淫頭子都有尋求庇護,執法者如果受不住這些黑錢的誘惑,在執行任務時,故意抓小魚、放大魚,那豔旗何時才能在風花雪月的世界中降落呢?

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整頓社會風氣,政府首要的是消除貪污罪行,傷風敗俗的大魚沒有人包庇才能浮出水面,被放逐到人煙稀少的小島,免得再污染整個社會風氣。

吉打宗教局事務委員會主席法西爾韓那菲行政議員爲首的吉打州宗教局掃黃隊伍昨日直搗一所淫窟,功敗垂成的是大魚已經被大批人馬驚動遊走,兩名逃脫不及,馬來少婦當場被逮捕,掃黃隊與傳媒聆聽少婦細訴辛酸史,將她悲泣交加的故事加以報導,以作爲其他人的借鏡。

法外有情,掃黃隊非常同情她的遭遇,除了規勸她不要再從事不道德交易之外,還答應盡力協助她解決覓職的問題。

宗教局掃黃隊的這次行動大魚雖僥倖的逃脫,但是,他們總算有援救到小魚,總好過抓到之後只是罰款了事,既抓不到大魚,還把小魚送回大魚的嘴中。

掃黃行動不該淪爲一個形式而已,執法單位應該做到的是揪出淫頭子之外,須設法感化、援助、解救墮入淫窟的風塵女子,不要讓她們再成爲貪污背後的代罪羔羊。

在我們這個沒人餓死街頭、路無凍屍骨,三餐溫飽絕對無問題,覓職並不難的法治社會中,相信青樓女子如果有心要翻身從良,回頭不會太難吧!

文章到此結束了。關於中國大陸被迫賣淫的真實故事,讀者們看得太多了,中國特色的妓院先是官辦的,再是警辦的,最後才輪到民辦的。記者們敢評論嗎?不行,下筆之前不由得不想家裏老人有病需要錢、孩子上學急等錢、鍋裏沒米下鍋也要錢,文字獄的先例更令人心驚肉跳,罷了罷了,在大陸要想講真話就不能生存下去,記者的命運如同自己的文章中所說:「擺脫不了命運的主宰,被人所支配」。

可憐的記者爲了能在窒息的政治空氣中生存,不敢抨擊大陸的現狀,不敢揭露任何一個具體實例,因爲他不知這個淫窩的窩主有什麼背景,有什麼後臺。揭露黑暗遭黑槍黑刀暗算以致喪命的已經不計其數了。真難爲他挖空心思、捨近求遠地在文章中舉了一個吉打州宗教局掃黃隊逮捕馬來少婦搗黃的例子,其用心之良苦不禁令人扼腕長嘆。

如果我是這位記者,我不會把最後那段寫上,一來文章到上一段恰到好處,二來不寫這最後一段也不會失業。因爲大陸不是「沒人餓死街頭、路無凍屍骨,三餐溫飽絕對無問題,覓職並不難的法治社會」,誰不知道多少人不但餓死街頭、路有凍屍骨,三餐溫飽絕對有問題,下崗職工,遭迫害農民,上吊自殺、跳樓自殺、煤氣自殺、全家自殺、工人暴動拆軌、兒童賣血上學……。有這麼多貪官污吏用人民的血汗錢去嫖妓,「青樓女子如果有心要翻身從良」回頭也難。

這樣的國家是法治國家嗎?這樣的社會是法治社會嗎?如果是法治國家就不會江澤民要花鉅款買專機就買專機,修建大劇院就修建大劇院,先在外國發表言論說法輪功是「邪教」而後再立法。哪個法治國家的領袖敢這麼做?只有無法無天的人治國家的獨裁領袖才會這樣做。

我真誠地希望所有的記者們爲人民表達心聲而不是墮爲獨裁者的御用工具而遭到人民的唾罵。從人民中走來,就要爲人民說話,根紮在人民之中,才會根深葉茂、生機勃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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