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川東大俠」被判死刑
 
2000年10月8日發表
 
【人民報訊】中新重慶網10月8日消息:昨日,記者從重慶萬州區公安部門獲悉,曾自詡爲「川東大俠」,兩次逃出監獄製造血案,被國家公安部掛牌督捕的要犯夏明仲、近日被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據了解,夏明仲爲重慶奉節縣五馬鄉農民,1993年5月因涉嫌詐騙,流氓罪被判刑11年10個月,1995年5月該犯從三峽監獄逃脫。逃脫後,夏仲明便以「川東大俠」自詡,開始製造血案。

  1998年11月27日夜,夏犯攜帶雙管火藥槍打死農民一人。

  1999年1月26日,夏犯又與同夥竄至奉節縣新民鎮龍匯村村民毛某家,與同夥持殺豬刀殘忍地將毛某的頭顱砍下。

  1999年5月25日凌晨,夏犯手持火藥槍從夏銀華家中的衣櫃裏搜得現金53800元,搶得錢後的夏犯又持斧頭朝夏銀華肩部砍兩下,致夏銀華輕傷。

  除此之外,夏犯還強姦婦女數十名。夏的種種惡行,使他成爲重慶萬州區唯一一名被公安部掛牌督捕的要犯。

  1999年7月21日,夏犯再次落入重慶公安機關的法網。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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