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先生昨日向12315投訴稱,他和幾位朋友前晚駕兩輛車經過位於南海秀水村附近的鐵路道口。當時是晚上9時30分左右,見是紅燈且道口的攔杆已經放了下來,呂先生等人便停在路邊等候。5分鐘後火車過了,卻依然不見攔杆升起來放行。
呂先生等人遂下車到值班室詢問。當時值班的一位年約60歲的老伯要呂先生等人交10元錢才放行。呂先生表示交錢可以,但其必須提供有效的票據。老伯稱沒票給,並說這是領導允許每晚向兩三輛車收取,用來做夜宵的費用。
因沒有票據,呂先生等人執意不給,爭執一番後,值班的老伯還是打起了攔杆放行。誰知,呂先生等人的第二輛車還未離開道口,用來阻行的杆就打了下來,弄花了那輛剛買不久的小車。心懷不忿的呂先生遂於昨日向12315投訴。據了解,12315的工作人員已將有關情況向該道口的上級部門作了反映。
消委會人士稱,在消費過程中,經營者必須向消費者提供與消費金額一致的發票。(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