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醉死歌舞廳 親屬逼死老闆娘
 
2000年10月5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新華網昆明10月4日電 記者日前從中共雲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省監察廳獲悉:昭通地區紀檢監察部門近日嚴肅查處了該區所屬永善縣一起領導幹部用公款吃喝玩樂,造成該縣鄉鎮企業局局長醉死在歌舞廳,死者親屬逼死歌舞廳老闆娘的嚴重違紀事件,9名領導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今年7月11日中午,永善縣鄉鎮企業局局長杜明祥用公款在永善縣城一飯店邀請當地領導幹部13人吃飯,席間,衆人喝下5瓶白酒。當日下午6時,永善縣經貿委主任、鹽務辦主任辛永富用公款請客。碼口鄉黨委書記湯華明、團結鄉黨委書記肖德祥、墨翰鄉黨委書記賴長友、計生委主任陳國慶、鄉鎮企業局局長杜明祥、教師進修學校校長馬吉友、糖業菸酒公司經理楊平、建築建材公司經理駱華等一行9人紛紛赴宴,酒足飯飽後,辛永富、駱華、肖德祥、賴長友、馬吉友、陳國慶6人來到縣城一家名爲「杏花村」 的大酒店唱歌,並「點」了6個小姐陪唱。這時杜明祥因酒醉已處於半昏迷狀態,躺在辦公室,辛永富等人叫車把杜明祥「搬運」到酒店,並叫了一個小姐前來服侍杜明祥。不久,杜明祥開始嘔吐,小姐把這一情況告訴了辛永富等人,但辛等不以爲然。當晚10時,除杜明祥外,辛永富等人先後離開了酒店。12日凌晨6時左右,酒店小姐到杜的房間,發現杜明祥已死在沙發上。酒店老闆娘吳利春忙向 「110」報警。經法醫鑑定,結論爲飲酒過量導致胃大面積出血死亡。

  杜明祥死後,他的妻子及親屬等先後多次趕到「杏花村」大酒店,提出要8萬元錢了斷此事,酒店老闆王銀松堅決不答應。12日晚8時許,杜的家屬又提出酒店墊付安葬費,經縣民宗局局長楊洪寶、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家樣等人做工作,王銀松被迫答應墊付安葬費,隨後即將欠條7000元和現金3000元交給縣公安局的龍明成和劉賢勳,杜家方才答應把屍體移走。這時,由於無處擺設靈堂,杜明祥的兄弟杜明寬說不準抬,要等四川的家族過來。晚10時40分,杜家在四川省雷波縣烏腳鄉的親戚近40人衝進了「杏花村」大酒店。13日凌晨1時,杜明祥的親戚情緒激動,跑進廚房拿東西吃,去舞廳拿啤酒喝,並砸爛了舞廳的桌子、凳子、沙發、壁燈等,其中有7、8個人抬着杜的屍體往酒店大廳裏衝,屍體被抬進大廳,擺放在大廳的沙發上。面對這一切,「杏花村」大酒店的老闆娘吳利春又驚又怕,13日凌晨2時30分,她在酒店內喝下大量敵敵畏自殺,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事發生以後,在當地羣衆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日前,中共昭通地區紀委、昭通地區監察局對此事作出處理決定:給予用公款吃喝玩樂造成嚴重後果的縣經貿委主任辛永富留黨察看一年、 撤銷行政職務處分;給予縣糖業公司經理楊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鄉黨委書記湯華明、肖德祥、賴長友、縣計生委主任陳國慶、縣教師進修學校校長馬吉友黨內警告處分。此外,給予因杜明祥醉死後,其親屬停屍鬧事造成嚴重後果的永善縣務基鄉鄉長盧發富留黨察看二年、撤銷行政職務處分。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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